姚崇凭“十事疏”成为良相

2024-05-28 13:39

唐开元初始(712),唐玄宗即位后,决心励精图治,重振朝纲。开元元年(713),唐玄宗诛杀太平公主及其党羽,后到新丰(在今陕西临潼东北)检阅军队。当时,姚崇正在同州担任刺史,距离新丰不到三百里,唐玄宗密召姚崇前来议论天下大事。唐玄宗有意任命姚崇为宰相,姚崇遂提出十条政治主张,唐玄宗欣然接受。

姚崇,陕州陕石(今河南三门峡陕州区)人。姚崇三朝为官,官居礼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要职。姚崇居官清廉,刚直不阿,进忠良,退不肖,赏罚尽公,请托不行,故不断受到权贵奸之徒的排斥,屡遭贬黜。睿宗时被贬为申州刺史,移任徐、潞、扬、同等州刺史。

见到皇帝找上门来,姚祟大胆谏议。为激励玄宗实行改革,锐意求治,他全面分析了武则天晚期和中宗李显、睿宗李旦执行十多年间积累的种种政治弊端,并针对严刑酷法、重用外戚、宦官干政、杀害忠良、滥造寺庙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十条意见。他问皇帝能否同意并且真正做到,能够同意并且做到,他就出任宰相;否则,便拒绝接受任命。姚崇提出的十条意见,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十事疏”。

姚崇“十事疏”主张的十项改革内容为:一、反对武则天垂拱已来朝廷“以刑法理天下”,提出施政应以仁义为先。二、高宗时攻打吐蓄,丧师青海,未有牵复之悔。他建议“数十年不求边功”。三、针对太后临朝,宦官把持朝政,他提出中宫不得干政。四、武后、韦后执政时期,皇亲国戚和佞幸小人充斥国家清切权要之地。他建议“国亲不任台省官,凡有斜封、待阙、员外等官,悉请停罢”。五、皇亲佞幸之徒,触犯国家刑律,但因得宠而免罪。因此他建议以法制抑佞幸。六、当时“豪家戚里,贡献求媚。公卿方镇大员也纷纷仿效。”他认为“除租、庸、赋税之外,悉杜塞之”。七、过去太后造福先寺,中宗造圣善寺,上皇造金仙、玉真观,皆费钜百万,耗费国力,茶毒生灵。所以他主张凡寺观宫殿,请一律禁止建造。八、先朝亵狎大臣,损害了君臣之敬。他提出皇帝对大臣应待之以礼。九、燕钦融、韦月将等人因向皇帝直言而得罪,“由是谏臣沮色”。他提出:“凡在臣子,皆得触龙鳞,犯忌讳。”主张开言路,纳谏诤。十、汉之外戚吕产、吕禄等人掌权,凡乎使西汉灭亡;东汉外戚马、窦、闫、梁诸家亦乱东汉。唐朝这种情况更加严重。他建议把这些都载入史册,使人们永为殷鉴。

“十事疏”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加强皇权,稳定政局。具体来说,就是不允许皇亲、国戚、悻臣、宦官这些非正统的政治势力参与朝政,保证皇帝的权力不受干扰。另外,还包括结束酷吏政治,施行仁政。这既是为了稳定统治秩序,也是要建立一种宽厚和谐的政治风气。第二是整顿吏治。具体来说,就是不允许任何人通过非正常途径担任官职。此外,还要尊重大臣,赏罚分明。第三方面是关注民生,改善国家财政状况。具体包括不求边功,减少军费开支;禁止滥建寺观,避免劳民伤财;禁止正常赋税以外的献贡,减轻百姓负担等等。

“十事疏”文不过二百余字,却都是针对姚崇所经历的武则天、中宗和睿宗当政以来的政治弊端而提出,言简意赅,字字珠玑。这十项谏议,不仅简单明了,而且易于实施,更易于监督和评判。当时,玄宗闻后热泪盈眶,当即全部采纳,君臣达成了共识。于是,玄宗委以大权,姚崇从此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开元初年的大唐帝国面目一新。按《旧唐书》的记载:“开元之初,贤臣当国,四门俱穆,百度唯贞”,在姚崇的推动下,盛世之门已然开启。

姚崇以“十事”为中心,进行一系列改革。姚崇长于吏道,任职期间,他引荐贤者,裁汰冗员;抑权贵,黜退不肖,使百官各尽其职。改变了过去“宰相至十七人,台省要职不可数”的情况。出现了“天子责成于下,而权归于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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