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法院去年9月就《岑子杰对律政司司长》一案作出判决,裁定政府未有履行积极义务,为同性伴侣确立替代途径以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终审法院于去年10月27日颁令,要求政府须在当日起两年内确立同性伴侣关系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侣关系能获法律承认。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提出书面质询,问及制订替代框架的进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回覆指,有关工作正积极进行中,鉴于有关议题复杂且涉及层面广泛,稍后当有具体建议时会适时征询立法会意见。
曾国衞:正与律政司详细研究如何防止替代框架被滥用
叶刘淑仪问及当局会否制订准则,协助其判断一段同性伴侣关系是否符合替代框架的申请门槛,防止替代框架被滥用,亦问及政府有否考虑如何界定并区分可纳入替代框架的核心权利及附加权利。
曾国衞表示,由于有关议题复杂且涉及层面广泛,当局正按法庭相关判决及时间表,与律政司及相关政策局就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相关机制、承认门槛、准则、条件、如何有效防止替代框架被滥用等,以及其所衍生的相关权利和责任,包括“核心权利”和“附加权利”等进行详细研究和落实部署。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