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就美国国务院表示拟对国家及特区与实施《香港国安法》相关人员施加所谓“签证限制”,表示强烈不满及谴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美国政府提出施加所谓‘签证限制’,全属卑劣政治操作,妄图恫吓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国家及特区人员,明目张胆地对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作出干涉,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香港特区对任何恫吓干预措施嗤之以鼻,无惧任何威吓,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法庭在昨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颁布的裁决理由中清楚表明该案发生的行为,目的是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现行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此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与所谓争取民主和人权,完全扯不上任何关系。法庭在长达318页的判词中,清楚列出其定罪的理据和考虑,亦确定了该案发生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行。该案共47人被起诉,除2人被裁定证据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参与该串谋罪行外,其余45人全部被定罪,显示犯罪计划的规模和严重性。律政司已就这2名被告人的裁决向法庭表明上诉意向。”
“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倡议某些人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这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发言人指︰“《香港国安法》订明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法庭在裁决理由中明确指出就‘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控罪,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有关串谋协议,被告人有意图落实控罪所述的非法手段,以及被告人作出有关行为时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的权利。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强烈要求美国政府立即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以及停止恶意抹黑对有关案件的裁决。”
来源:香港特区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