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货车司机前年5月驾驶中型货车行经青沙公路时,疑车身撞倒60岁菲籍修路工人,修路工送院后不治。 货车司机否认1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今日于区域法院受审。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警诫下称当时没有异常声响或震动,控方另指被告案发时超速车速为每小时63公里,法官谢沈智慧质疑控方资料不足,指出超速并不等于危险驾驶,需参考停车及反应距离等信息。
控方开案陈词指,青沙公路涉案路段案发时封闭左一线,进行工程重铺路面,二线则可通行。 涉案路段沿途有交通标志,向司机示意行车线因修路工程封闭,车速限制改为每小时50公里。
2022年5月24日凌晨3时18分,死者TUMAMAO Donato B.受雇为助理公路保养监督,当时身穿反光衣,头带黄色头盔,站在一二线的交界处,靠近二线左侧。 被告张惠森以时速63公里在二线驾驶货车,驶经意外地点时左边车身撞到死者,碰撞前没有响号,碰撞后亦未有停下,继续驶往南湾随道。 死者在一线地上昏倒,送往仁济医院后于4时33分证实死亡。
验尸报告指死者死因为猛力造成的严重钝伤以致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头部及左胸等伤势较为严重。 被告于同日被捕,警诫下称当时有留意到一线因维修工程而封闭,但经过时没有听到异常的声响或感到异常震动。
被告张惠森案发时59岁,被控于2022年5月24日,在青衣青沙公路里程18.2E(往九龙方向)附近,危险驾驶一辆中型货车,导致TUMAMAO Donato B.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