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医院走廊嬉戏掉进热水桶遭严重烫伤,法院判四方担责

2024-06-06 16:41

在广西富川,一名女童在医院妇产科走廊不慎掉入身后他人放置、装有滚烫开水的水桶,导致特重度烧伤。近日,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涉事四方均需担责。

据《星视频》报道,2023年6月4日,富川某医院妇产科走廊人流如织,闭路电视显示,何某琼提了桶滚烫的热水,放在走廊一侧,后进入病房。与此同时,女童父母在附近病房内探望病人,被告宋某荣在病房外与人交谈。期间,女童独自走出病房,在走廊嬉闹,为制止其嬉闹行为,宋某荣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女童的额头,女童后退过程中不幸掉入何某琼之先放置的热水桶中,随后被送往其他医院救治,被诊断为特重度烧伤。

何某琼提了桶滚烫的热水,放在走廊一侧。

▲何某琼提了桶滚烫的热水,放在走廊一侧。

女童特重度烧伤。

▲女童特重度烧伤。

女童父母认为被告何某琼、宋某荣以及富川某医院均为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后因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

法院核算女童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2万2754.59元(人民币),判令由被告何某琼、被告宋某荣、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以及被告富川某医院等责任主体按照过错程度及与损害后果关联度分别承担50%、20%、20%、10%的赔偿责任。

网民怎么看?

对此,网民纷纷表示气愤和心疼:“不敢想象小孩当时多疼,看这描述就好揪心。”、“把孩子看好啊各位大人。”、“这么烫的开水随意放走廊上,真的是很大的隐患!”、“(抚慰金)对于治疗烧烫伤,杯水车薪,就这还不算后期康复费用,最关键女孩子一身疤痕,可以说一生都被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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