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款充电宝实际电量较包装标示少逾两成,海关拘供应商负责人

2024-06-07 20:43

海关早前跟进调查另一宗涉及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案件时,发现3款外置充电器(充电宝)的实际电容量,怀疑与其声称不符。海关其后把3个样本送往认可检测所检验,结果显示3款的实际电容量分别为5250.4mAh毫安培小时、5311.6毫安培小时及7599.2毫安培小时,与其声称的少约两至三成。 

海关人员遂于昨日(6月6日),拘捕涉案电子和电脑用品供应商的一名35岁男负责人,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外置充电器,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海关未有发现该三个样本具潜在安全风险。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前更应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的详细资料。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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