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叶姓女子因涉犯毒品案遭通缉,2019年被员警逮获后,人被带回派出所,当时,邱姓好友前来探视她,叶女就将提款卡交给邱女,希望能在入监服刑期间,帮她采买生活用品或是寄钱供花费,未料,邱见帐户还有钱,陆续领走20万,叶女苦等2年,等不到好友来看她,察觉有异,在监狱对邱提告,法院依侵占罪,判邱3月徒刑。
判决指出,叶姓女子因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遭法院判刑10年,她发监未到遭检方发布通缉,逃亡多年后直到2019年1月30日遭员警查获,人先被带回派出所,准备解送至雄检归案。
当时邱姓好友知道叶女被逮后,即跑到派出所探视,叶深知自己此次入监恐要好几年才能出来,将提款卡交给邱女,约定好在她入监服刑期间,帮她采买生活用品以及监狱零用金,全可从她帐户提领。
邱女拿到提款卡后,仅探望几次,同年3月就陆续提领叶女帐户中的钱,共20万元清空,在监狱的叶女,2年来等不到邱女探视,也没收到钱,怀疑邱早已将她钱领空花用,最终选择提告邱女侵占。
检警调查后,邱女坦承将叶女帐户20万元领走,事后她也与叶女达成和解,同意每月赔偿5000元给叶女,合计补偿27万元。
高雄法院审理时,法官考量邱女态度,依侵占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另宣告缓刑5年,并按2人和解条件每月定时赔偿5000元。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