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叠钞票行贿银行职员助开户,两女子认罪判囚4周

2024-06-11 15:59

两名女子被指以一叠钞票行贿一名银行职员,以协助开立个人银行户口,早前遭廉署起诉。涉案两女子今日(1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判处2人监禁4个星期。

于慧,26岁,行政人员;及王金玉,37岁,直播间导播,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于慧及王金玉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来港,并到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湾仔一间分行申请开设个人户口。王金玉在一名银行职员协助下,透过银行的电话应用程序即日办妥开户手续。于慧未能透过该应用程序开户,申请未获实时批核。

两名被告同日下午再次约见该名银行职员,尝试以传统面见方式开户,并在提交文件时将一个信封交予该名银行职员,信封内载有一叠港币100元及500元钞票。

该名银行职员当场拒绝接受2人的贿款,并实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廉署其后接获贪污投诉,随即到现场拘捕两名被告。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