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受规管食物入境个案较去年同期大增7成,猪肉真空包装运港仍违法

2024-06-12 16:22

近日不少市民从内地或海外违规携带受规管食物入境,有内地肉档宣称只要将其猪肉真空包装,便可携带过关更,亦有跨境代购该等食物的活动,情况令人关注。批发及零售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辉就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质询,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书面回覆表示,肉类、家禽及蛋类等受规管食物即使经真空包装,仍受《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的规管。他又指截至430日,本年共有431宗违规个案,并就503宗提出检控,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约72%及约52%

NA240501FH014

▲近日不少市民从内地或海外违规携带受规管食物入境。

谢展寰表示,从内地或海外违规携带受规管食物入境,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发现431宗违规个案,提出检控的有503宗。对比2023年首四个月的251宗违规个案及332检控个案,同期分别上升了约72%及约52%。法庭对违反第132AK章之个案所判处的罚款,2024年最高罚款金额为3,000元,最低为200元;2023年最高4,000元,最低150元。

至于政府会否考虑将未经煮熟的海鲜及水产食物列为受规管食物,谢展寰指任何人售卖包括新鲜、冷冻或冷藏介贝类水产动物,以及刺身、不经烹煮而食用的蚝等,均须获得食环署的书面准许,局方会持续检视各项相关食物安全法例,包括是否需要加强规管较高风险水产的进口。

谢展寰指,食安中心一直与其他执法部门包括香港海关保持紧密联系及交换情报,在各个边境管制站进行突击联合执法行动,并安排检疫侦缉犬于陆路边境管制站协助执法人员执勤,打击非法进口食物。食安中心亦会透过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和证据,并按实际情况部署执法行动,打击跨境代购受管制食物的销售。

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