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年被“打残”没法自理,单亲爸胜诉为何仍陷困境?

2024-06-13 08:30

3年前,12岁少年在校期间遭同学殴打造成重伤后出现智力减退,丧失生活自理能力;3年后,法院判决做出伤害行为学生家长赔偿16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如今,受害人各种治疗赔偿款却迟迟难执行,令其父陷入困境。

受害人

▲医院诊断受害人闭合性颅脑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盆腔积液、面部挫伤等。

诊断证明

▲医院诊断受害人闭合性颅脑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盆腔积液、面部挫伤等。

1人勒颈1人打头

作为一名单亲爸爸,刘先生说起发生在3年前的那次事件,表示不堪回首:“要是能回到那一天多好,我会去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

刘先生是陝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点多,当时12岁的儿子祺祺(化名)和同班同学在打乒乓球期间,同年级不同班的3个学生走向他们,一过来就把祺祺的头往球台上压,然后就给他拍照。

祺祺拚命挣脱后逃跑,但被对方追上踢倒在地,当时祺祺头部已经撞在地上了,然后一个姓吴一个姓张的两个学生骑到祺祺的后背,抓住其头发往地上撞,没几下祺祺就没了动静,随后又被那两名学生拉着腿拖了好几米。

不久,祺祺爬起来试图反抗。然而,这一举动激怒了对方,吴、张二人一人从后边勒住祺祺的脖子,另一个人对其脸部进行了多达20次的捶击。

刘先生当时回了老家办事情不在县城,接到老师电话才知道出了事。由于赶回去也要两小时,班主任就通知对方家长,由其中一名家长把祺祺送到医院。

无力支付医疗费 打人学生家长拒负责

据刘先生透露,当日,祺祺被送到平利县人民医院,被诊断为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全身各处软组织损伤等伤情。因情况严重,当晚又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治疗,该院也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盆腔积液、面部挫伤等。

“当天,那个姓吴的家长支付一点费用就走了,后来的费用全是我自己付的。”刘先生说,自己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打人学生的家长又拒负责,无奈之下于2022年1月4日上午将半昏迷状态的儿子带回家。但是,其后儿子情况突然严重,“那天发生了一次长约8分钟左右的抽搐、呕吐、神志不清、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的状况。”刘先生称,他立即将孩子送院治疗,经多次专家会诊,诊断结果是创伤后癫痫、创伤后应激障碍。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只能在家断断续续治疗。

之后,祺祺不仅频发癫痫,还经常在夜裡惊醒,缩成一团,发出恐惧的叫声,后经多家医院专家会诊,诊断为抑郁症、自闭症,“孩子的智力也逐渐减退了,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2023年4月12日,经平利县城关派出所委托安康市金州司法鉴定中心对祺祺的伤情、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伤情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四级。

2023年7月7日,刘先生申请对儿子精神残疾等级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为:祺祺该次外伤导致闭合性颅脑损伤后遗精神障碍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二级伤残。

打人者家长被判赔164万 官司胜诉却面临执行难

据刘先生介绍,事发前,他曾经营一个浴足店,收入尚可。然而自从祺祺被打致残后,除了花费巨资给孩子治疗外,他还需要全面照顾祺祺,店也卖了给别人。案发后,两名打人少年监护人,除了事发之初吴姓学生家长曾拿出2万元费用外,之后与另一个孩子的家长就再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

刘先生在2023年5月以儿子祺祺的名义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索赔。

2024年3月,平利县人民法院判决监护人承担责任,被告判赔共计164万4209.87元(含被告已支付的20000元),由两名被告的监护人吴某某、秦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共同赔付并承担连带责任。

两名被告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刘先生即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却到一直执行不了,法院说一个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一个是联系不到人。”

一名被告少年的母亲表示,两个被告的孩子家庭都很困难,根本无法支付这么高的赔偿额度。

刘先生说,由于经济拮据,法院判决的赔偿又迟迟不能到位,孩子的治疗完全跟不上。刘先生称,目前他已多渠道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希望各方能帮助儿子渡过难关,希望孩子能慢慢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