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床设施要规管?文体旅局指日常活动不应当体育项目,陆颂雄:奥运都有项目

2024-06-19 14:38

今日(19日)立法会大会上,议员关注政府对弹床游乐设施的规管情况,文体旅局副局长刘震指,大多日常活动能找到对应的体育运动,不认同所有涉及人类行为的体育项目都要做出规管。工联会陆颂雄议员质疑其“弹床不是运动”的定义,并反问“奥运都有呢个项目,点解唔系运动?”刘震强调,弹床不应由体育角度规管,并澄清是否需规管有讨论空间。

刘国勋冀局方制定“指引”保障安全

弹床活动近年来导致不少伤者个案,民建联刘国勋询问文体旅局如何发挥应有角色,指奥运有弹床项目,亦希望普及化,形容坊间有相关活动是好事,希望文体旅局与体育总局一起制定指引,保障活动安全及普及。刘震指,每一项日常活动都很容易找到对应的体育运动,比如步行与竞步、“揸车”与塞车、“打机”与电子竞技等,反问“是否所有涉及人类行为的体育项目就要做出规管”,他认为未必合适。

他指,体育活动需要有严格指引及要求,与日常行为性质不同,故从该局政策出发,弹床不属于正规体育运动,故不会从政策层面去做体育运动规管。

陆颂雄质疑刘震“弹床不是运动”的定义,反问“奥运都有呢个项目,点解唔系运动?”刘震重申,他意在强调“并非每一个人类活动都需要从体育角度规管”,又举例如日常驾驶安全以塞车运动去规管、步行风险以竞步项目要求规管亦不合适,并澄清是否需规管有讨论空间。

麦美娟:经营者不能以“生死状”免除责任

民建联议员梁熙在今日大会上提出口头质询,关注弹床设施受伤个案,并询问政府规管情况。民青局局长麦美娟指,医管局数据主要以病症作为分类进行统计,并未就受伤成因做统计,因此未能提供相关数字,警务处亦无相关数字。她表示,弹床使用者需聘请专人指导确保使用安全,体育总会亦需监管设施安全,而现行相关消费者条例下,就算消费者已签署俗称“生死状”的“免死协议书”,也不代表消费者要自行承担风险,运营者也无法避免因疏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她指出体育场所与娱乐场所性质不同,政府会继续留意不同处所情况,因应场所性质及运营情况,考虑是否做出规管。

梁熙指,体育总会一直未做好监督责任,追问是否未有一个政府部门愿意负担“第一责任人”角色,去牵头及统筹该高风险运动的规管,又提议由文体旅局承担,麦美娟重申会考虑规管。

法律界林新强指,“生死状”、“免死协议书”等确实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很多市民因此以为“冇得追”,希望政府规管相关协议“唔好乱咁写”。麦美娟重申,经营者不能以任何所谓“生死状”免除自己责任,消费者亦需要知道如何保障自己。

邱达根冀清晰定明哪些运营者需“攞牌”

有经营娱乐项目的创科界邱达根表示,“所有嘢都要发牌就唔使做”,故希望局方清晰定明哪些运营者需要“攞牌”,又指香港经营一个旋转木马至少需要6个人,而欧洲一个人就够,批评“我哋牌照要求十分复杂”,建议跨部门检视娱乐产业牌照要求。麦美娟指,管制需顾及安全等问题,故发出牌照的条件与各持份者共同制定,她同意应减少程序、方便经营者,但强调经营者仍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