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一名张女士发布视频,实名举报一名在国企公职人员李先生的骗色骗婚行为。影片中,张女士手持身份证,详述了她与李先生之间的交往经历。张女士一开始并不知李先生已婚的状况,得知后获得对方承诺会离婚,甚至可以预备生小孩。张女士相信甜言蜜语,身边的家人和朋友都笃定俩人会结婚。惟李先生在张女士怀孕后失踪。张女士深受打击,深感自己颜面扫地,甚至割腕伤害自己。
张女士表示,她在今年3月与李先生相识。当时,李先生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与张女士展开了交往。他向张女士承诺,双方可以互相见家长,甚至可以开始备孕生小孩。
在交往过程中,李先生的母亲对张女士非常关心,还给她买叶酸和各种药品,这让张女士深信不疑,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值得信赖的伴侣。
然而,当张女士怀孕两个月后,李先生却突然玩起了失踪。他不仅将张女士的联络方式拉黑,还给她的家人发送讯息,提出愿意支付10万元让张女士堕胎。李先生提出的支付方式更令人匪夷所思,他表示打掉孩子先给3万,以后不再纠缠再一年给4万,最后一年再给3万。
“骗婚、骗色,还有没有一点道德底线了?”网民表示。
“不仅私生活糜烂,还利用职权进行欺诈,这种人怎么配做公职人员?希望有关部门能彻查此事,清理门户!”
如涉及诈骗或侵犯个人资讯 或构成犯罪
根据中国法律,隐瞒自身婚姻状况与他人交往并不会直接构成犯罪。然而,如果李先生在隐瞒婚姻状况的同时,涉及骗取财物或恶意欺骗感情,则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或侵犯公民个人资讯的法例。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另外,堕胎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必须在合法医疗机构进行。如果李先生提出的支付方式涉及强逼或威胁张女士进行堕胎,则可能涉嫌侵犯张女士的人身自由和身体健康权,触犯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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