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仑市议员庄文怡于17日在宾臣墟的一项反游民收容所抗议集会上,涉嫌袭击警员被捕后,根据法庭文件,她总共面对7项控罪,其中包括最严重的二和三级侵袭罪(Assault)。
法庭文件显示,她面对另外5项控罪是二级阻扰政府行政(Obstruction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拘捕(Resisting Arrest ),非法集会(Unlawful Assembly),行为不检Disorderly Conduct)和二级骚扰(Harassment)。
她于17日上午被捕后被送到宾臣墟市警62分局接受盘问,随后被送往中央拘留所后再被押往布碌仑刑事法庭,直到傍晚时分才被提堂检控,她通过自聘律师科莉索夫(Sarah Krissoff)表示不认罪后,获法官准许在无需交保下出外候传。
不过,律师17日晚间在布碌仑刑事法庭前却指出,庄文怡在事件发生时也受伤,她也表示,当整个事件真相大白后,案件将不会继续,针对庄文怡是否咬伤警员,她说,在被逮捕的过程中很多事情发生!
▲庄文怡17日获释后向支持者展示伤痕。
自聘私人律师代辩
律师科莉索夫昨表示,其律师楼获庄文怡聘僱而由她代表出庭,她拒绝透露进一步的详情,也拒绝透露庄文怡被控刑事(Felony)罪,是否将影响其身为市议员的地位。网站网上媒体Politico报道,根据纽约州法令,一名议员如果因涉及刑事控罪定罪或认罪她或他将被开除,即使庄文怡到时不被定罪,由于案件的严重性,市议会届时也将进行道德调查决定她应面对的惩罚。
庄文怡是近年来第二位涉及违法被控刑事罪的市议员,共和党籍的羊头湾议员韦娜芙(Inna Vernikov)去年因在参加一项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活动带枪到场而被捕并被控刑事罪,韦娜芙后获得布碌仑检察署撤销控罪。
庄文怡涉嫌的是袭警,而遭袭击的又非普通小警员,而是布碌仑南区警署副指挥官狄加科谟副警司(Frank DiGiacomo),庄文怡被指将其手臂咬伤,根据警方公布的照片警司的手臂下留下了一道咬伤的痕迹。
庄文怡面对的最严重控罪是二级袭击,根据州刑事法令,她如果受审定罪最高可面对2至7年监禁,恐对其议员地位有所影响,但也有媒体报道称,市议会一般不会对刑事控罪被定罪或认罪议员採取开除行动,但议会可举行公开的调查以决定适当的惩罚。
大陪审员审议中再出庭
布碌仑检察署的公开的文件也清楚描述了案发经过,当时庄文怡和另外至少5人在街头上制造巨响,高举标语和国旗,随后多人猛力强推警方设立的铁栏,在场警员随后指示众人停止,文件说,庄文怡这时转头和身体咬了警员的前臂,导致皮肤破损更留下了清楚牙痕,被侵袭的警员后需被送往医院被疗伤。
法庭文件也指出,当警员试图将她上铐逮捕时,她曾扭转身体拒绝被上铐。
庄文怡于17日晚被提堂检控后,案件已交由大陪审团审议,布碌仑检察署派出资深助理检察官米兰达(Maria Miranda)负责检控,下次庭讯订于今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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