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花剑选手张家朗于巴黎奥运个人赛成功卫冕。然而赛后意大利选手马治(Filippo Macchi)意大利剑击联盟不服裁决以及裁判安排,向国际剑联(FIE)及国际奥委会(IOC)提出正式抗议。
▲张家朗卫冕奥运金牌。 AP
国际剑击联会裁判、前香港女子花剑选手廖文希今早(7月31日)在商台节目表示,国际剑联对于裁判的选择有严格规定,不可能有偏袒的情况,而且赛例并没有规定所谓选手“邻近地区”裁判不能参与。她又指,无论上诉结果如何,张家朗的金牌成绩都绝不可能推翻。
曾短讯关心受压主裁判 获回覆“OK啦”
意大利一方指控,中华台北裁判黄皓志与香港属“邻近地区”,不应参与是次比赛的裁判工作。廖文希指,本身认识黄皓志,对方是一位很资深的裁判,虽然今届是第一次执法奥运赛事,但之前已在其他国际级剑击赛事执法十多年。今次事件后黄皓志受一定压力,廖文希表示昨晚有透过文字讯息关心对方,获简单回覆“OK啦”。
廖文希表示,国际剑联对于裁判的选择有严格规定,会先按洲份选取一群裁判,裁判委员会会按经验等因素决定,再在赛事前透过抽签决定具体执法的场次,裁判在开赛前很短时间才会知道自己判哪一场。她翻查国际剑联的规则,只说明裁判与在场的剑手不可以来自同一地区,没有所谓“邻近地区”的说法。
谈及现场裁决,当时14:14“决一剑”期间,张家朗埋身一刺与马治皆刺中对手,裁判翻看比赛片段后判定得分无效重新作赛;第二剑张家朗与马治再次同时出手刺中对方,裁判再次判定无效。第三剑才分出胜负。
廖文希分析,要是赛后翻看片段,第一剑应判张家朗得分,因为马治有后退动作,而张家朗有“捞空”,即尝试拨开对方的剑而没有成功,进攻优先权应在张家朗身上。不过现场由于主裁判与南韩籍的录像裁判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共识,按例需要取消这一剑,不过她也理解现场气氛紧张,尤其是决赛定胜负的一剑,而且赛例规定裁判看重播片段不可以超过4次,所以不能轻率判决。
至于第二剑,廖文希个人认为马治比较佔先,因为起动时间稍早,但只是非常、非常细微的时间分别,所以两位裁判意见一致,判定为同时得分,重新比剑。至于第三剑,则明显是张家朗得分。“无论手上、脚步动作,都系张家朗先。”
至于上诉程序,廖文希表明意大利无论如何上诉,都绝对不会推翻张家朗的金牌,“上诉系不可以上诉嗰一剑点判,只可上诉程序、安排,例如点解会安排两位亚洲裁判”。就算假设现场判决有不完善之处,赛果也不可推翻,这是赛例写得清清楚楚的。因此意大利一方声称出现“不可接受的裁决”,这理由不会被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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