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卸任前拼改革最高法院,诉诸民意解政治司法纠葛

2024-08-04 10:43

美国最高法院近年通过多项争议裁定,也有大法官操守受质疑,民众不满意度高达6成。总统拜登抛出大法官应有任期限制、并受道德规范约束。离选举只有90多天,跛鸭任内势难推展,主要是为凝聚民气,拚选后的改革机会。

图为美国最高法院外观。

▲图为美国最高法院外观。(路透社)

拜登(Joe Biden)日前提出改革最高法院3大主张:新增宪法增修条文,明定“没有人能凌驾法律”原则,让卸任总统不得享豁免权;取消大法官的终身职,限定任期为18年,总统2年提1名大法官;制定大法官的行为守则。

最高法院一锤定音 宪法保障大法官终身职

美国最高法院是联邦司法体系的最高机构,有9名大法官,负责解释宪法、解决法律争议、进行司法审查,其裁定对全国的法院和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最高法院向来一锤定音,经典案例是裁定2000年总统大选小布什(George W. Bush)与高尔(Al Gore)在佛罗里达州得票是否需要重新计票的争议,延烧一个多月后,最高法院的裁定确认小布什胜选,高尔虽表不认同,但愿意接受。

最高法院每年从下级法院或州法院收到7000多件案件,至少要4名大法官同意才会审理。每年除暑假休会3个月之外,约审理100案。

根据美国宪法第3条第1款,法官只要尽忠职守就应继续任职,这是法官终身职的法源,旨在保障司法独立。美国是唯一保障大法官终身职的民主国家。

川普任内最高法院右倾 近期裁定总统享豁免权

大法官由总统提名,须获参议院同意。前总统川普(Donald Trump)任内(2017-2021)有2名大法官逝世(分别是保守与自由派)、1名退休(温和派),川普提名3人都是保守派,让最高法院严重右倾,目前保守与自由派为6比3。

最高法院7月认定总统任内的公务行为有豁免权,可免于刑事起诉,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在国会山庄暴动案被起诉的4项重罪是否属公务交给下级法院审理。这不仅让国会山庄暴动案在选前难以开庭,也有利川普面对其他3件官司。

拜登上任后曾组成“美国最高法院总统委员会”(Presidential Commission on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研议最高法院改革,该委员会2021年底提出报告,但当时以处理疫情及经济复甦优先,这份报告被摆在一边。

川普让最高法院逐渐右倾后,大法官陆续通过许多争议裁定,最早是2018年裁定支持川普禁止5个穆斯林国家旅客入境的命令;2022年推翻已实施50年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终止宪法对堕胎权的保障,舆论譁然。

争议裁定不断 堕胎权、学贷、种族平权、枪枝管制

这2年内的争议裁定还包括去年6月通过禁止大学录取考量种族比例。这项自1960年代实施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用意是为避免少数族裔受歧视而无法入学。最高法院同月也裁定拜登提出让4千万人受益的学贷减免计画违宪。

今年6月,最高法院推翻实施40年的法律先例,未来法官认为法律定义不明时,不再需要听从联邦机构的解释,等于是削弱联邦机构的权力。

最高法院同月撤销极重要的枪枝管制规定,裁定加装“撞火枪托”(bump-fire stock)的枪枝不是机关枪,不应禁止。这种装置让枪枝可连续扫射,2017年拉斯维加枪击案造成60多人死、数百人受伤,时任总统的川普下了禁止令。

值得注意的是,赋予法官终身职旨在保障法官在不受干扰下独立审判,也有助司法系统的稳定性。但提名本身往往充满政治,若没有适当规范,大法官的选任其实是政治角力,要求自律可能是空谈,终身职也存在缺乏问责性和难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风险。

一切都是政治 有提名被搁置1年、也有30天过关

目前6名保守派法官中,76岁的汤玛斯(Clarence Thomas)上任33年最长,他是前总统老布希(George H. W. Bush)任命;分别在任19年、18年的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与阿利托(Samuel Alito)都是前总统小布什任命。

3名自由派法官中,2名由前总统欧巴马(Barack Obama)任命,1名由拜登任命。

2016年2月保守派大法官史卡利亚(Antonin Scalia)去世,欧巴马提名现任司法部长贾兰德(Merrick Garland),但共和党掌参议院多数,主张选举年应把提名权保留给下一任总统。结果川普年底当选,隔年4月提名戈苏奇(Neil Gorsuch)。

然而共和党却没有将同样标准用在川普身上。自由派大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2020年9月18日去世,离大选不到2个月,川普8天后就决定提名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约30天就同意任命。

任期限制解决制度缺陷 减轻政治影响

宾州大学卡瑞法学院(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Carey Law School)宪法教授罗斯福3世(Kermit Roosevelt III)日前在时代杂志(Time Magazine)撰文说,大法官任命制度不健全,限制任期能修正结构问题、促进独立公平性。

他说,美国1787年制宪时还没有政党。政党出现后,就开始有透过减少、增加大法官席次的方式试图控制最高法院,进而导致最高法院在1857年裁定奴隶制度在全国合法、并否决黑人成为美国公民的“史考特”(Dred Scott)案。

罗斯福3世说,过去有段时间两党的立场不像现在这样对立,法律菁英的世界观也比较一致,最高法院因此能在1973年以7比2通过“罗诉韦德案”,当时6席大法官是共和党提名、3席是民主党提名,其中1名民主党持不同意见。

“到了1980年代,法律菁英开始往(政党)两极化发展,大法官的投票也总是符合提名总统对宪法的看法。所以我们现在看到政党争夺最高法院的控制权,当有机会递补,一定会提名与其党派观点或利益一致的人选。”

罗斯福3世指出,过去40年的8次总统选举,共和党输5次,如今在最高法院却超级多数。“正是这种全国性选举结果与最高法院控制权间的明显落差,使得目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比例极端、且充满政治色彩”。

最高法院裁定可逆转 选举结果是关键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历史上确实有最高法院裁定被修宪逆转的案例。

例如恶名昭彰的“史考特”(Dred Scott)案裁定,它加剧美国社会对奴隶制度的分歧,催化南北战争。国会最终在1865年通过宪法第13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度,1868年也通过宪法第14条修正案,保障所有人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

美国修宪门槛高。发起阶段可由国会提案,即参、众两院都需有至少2/3议员提出修正案,或可由2/3以上的州议会要求召开修宪会议。进入批准程序,则必须有3/4州议会同意才能生效。以现今两党对立的程度,要跨越门槛并不容易。

大法官终身职虽为宪法保障,但“美国最高法院总统委员会”在报告中主张限制任期可不经修宪,因为联邦法律提供法官两种退休模式:一是退休、同时停止审理案件;二是保留职位、但从常规服务退休,也有先例可循。

该委员会主张,国会修法让上任逾18年的大法官不再审理下级法院送来的案子,都由资浅的大法官审理,资深大法官只审最高法院的案件。如此一来,即使不修宪也形同有任期限制。修法的门槛虽较低,但这个观点能否被接受还得观察。

此外,近年有大法官捲入收礼、受招待的丑闻、对国会山庄暴动案可能有特定立场却未迴避相关案件审理等操守问题。去年最高法院首度提出自律规范,被质疑是打假球。拜登能否藉此机会凝聚民气,影响选举,将是改革能否动起来的关键。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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