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志愿役士兵的曹姓男子,透过网络游戏结识少女小庭(化名)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却明知对方年仅14岁仍执意发生性行为。台北地院审理,依法合并3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曹男明知小庭未满16岁,却仍知法犯法,还是与对方发生性行为。(图:shutterstock / 达志)
判决指出,曹男于2023年2月初经由手机游戏结识小庭,二人也因此坠入爱河开始交往,然而曹男明知小庭未满16岁,却还是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同年间,曹男先后在北市、西门町等知名商场的楼梯间先亲吻小庭的嘴唇,再以手抚摸她的胸部,最终发生口部性行为。
台北地院审理,审酌曹男明知小庭事发时年仅14岁,心智发展尚不成熟,且小庭学校的老师曾告诫过二人不得发生亲密行为,不料却为满一己性欲,仍与小庭发生性行为,足矣妨害对方的身心健全及人格发展,所为实属不该,衡量其坦承犯行,现为志愿役士兵,月收入3万等情状,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并三罪分别判处6月、1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