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婚后育有1女2男,不料,阿国被发现发生外遇后,迳自搬离住家,并且自此未再稳定给付家庭生活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甚至至今行方不明。小萱不满阿国所为,导致双方分居逾2年,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因此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请求3名孩子的亲权由她单独任之。
▲丈夫偷腥离家逾2年,孩子们证实他不配当人夫人父,女子诉请离婚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法院审理,小萱与阿国所生的长女到庭证称,她现在与母亲同住,父亲搬走后就很少回来,她自2022年间小弟出生后,只看过父亲2次,父亲也没有去学校找她或弟弟,她不知道父亲为什么搬走,他们的生活费用及学费,父亲都没有支付,都是由母亲独力承担。
法官考量,阿国离家后,无正当理由未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造成双方分居至今逾2年,且阿国未能分担家庭生活费用及子女扶养费,任由小萱长期独力承担家庭与养育子女的一切责任。法官认,任何人若处于同一境况,均将丧失维持婚姻的意愿。2人婚姻出现破绽,可归责于阿国,因此小萱依法诉请裁判离婚,为有理由,予以准许。
法官认,阿国因无法联络而未进行访视,而小萱具有亲职时间及能力,且担任主要照顾者,反观阿国客观上难认适合担任亲权行使人,故基于主要照顾者与继续性原则,3名未成年子女之亲权,应酌定由小萱单独任之,始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