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领导人赖清德爱将、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涉贪及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检署15日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建议法院从重量刑。陈宗彦否认犯行并发出4点声明,强调将到法院努力证明自己的清白。
▲台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中时
58岁的陈宗彦曾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民政局长”及“行政院”发言人,是曾任台南市长、“行政院长”的赖清德爱将。
民众党“立委”陈琬惠去年2月踢爆,陈宗彦在台南市政府任职期间,多次不当接受业者性招待,常态召妓,并在记者会公开疑似其召妓的LINE对话截图。陈宗彦傍晚否认“喝花酒”指控,称是对他人格毁灭,但晚上决定请辞“行政院”发言人。
台南地检署重启侦查,今天侦结起诉,比对“监察院”资料、民众告发及监听内容,确认陈宗彦和“小芸”、“爱佳”、“爱玲”等3名女子发生16次性行为,其中10次是性交易,每次代价新台币1万2000元,2次是性招待,4次状况不明。
地检署认定陈宗彦受领政府俸禄,却未洁身自爱,未和酒店业者保持距离,贪图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务员廉洁自持要求,玷污、亵渎公务执行的纯正,败坏官箴,严重破坏台湾公务员清廉形象,且自始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未自动缴交犯罪不法所得,建请台南地方法院从重量刑,依法宣告褫夺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