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中介声称港人北上买楼后不还按揭贷款代价甚轻,只是被限制消费例如不能乘坐高铁头等座位,其实被法院纳入失信的后果相当严重,包括可被查封、冻结虚拟帐户,以及被限制出境,导致不能返港,甚至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当中有港人从深圳过关返港时被扣留,最后约定以现金及房产担保承诺还债才恢复人身自由,亦有港人被处以15日司法拘留。
▲一名港人在昆明从事房地产业务欠下逾亿元债务,欲从机场乘航班返港前被当局拘留。
法院可冻结帐户拍卖房产
《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讯的若干规定》列明,人民法院可将俗称“老赖”的欠债不还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轮船特定舱位,以及不可旅游、度假等。
此外,法院可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可查封、冻结虚拟帐户和划扣财产,被执行人也不得担任老板、高阶主管,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且情节严重,可被拘留及罚款;情节严重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可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翻查资料,以往有部分港人“老赖”在内地欠钱不还被纳入失信名单,其中姓王港人是一宗股权转让纠纷的被告之一,根据2016年12月深圳福田法院的判决,他与妻子共同承担支付股权回购款1800万元和资金拆借费67万3550元,以及年利率24%的违约金、债务利息等,惟两人于判决生效15日后未有履行,王及至2019年4月27日从深圳过关返港时被扣留,最后约定以现金及房产担保承诺偿还债务,方可恢复人身自由。
港商蔡先生亦于2013年先后两次拖欠贷款40多万元不还,2015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于2016年底因欠款不还,被当地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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