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湾及油尖区扫黄,拘41内地女子,年龄最大55岁

2024-08-27 08:43

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联同相关部门,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昨日(26日)展开代号“火狼”(FIREWOLF)暨“岭马”(LANDMASTER)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捕二十人。 行动中,人员于川龙街、四陂坊、兆和街、沙咀道、众安街及河背街一带,拘捕二十名年龄介乎为26至46岁内地女子,涉嫌“违反逗留条件”。 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将交由相关部门跟进。

警方在荃湾扫黄,拘捕20名内地女子。 警方图片

▲警方在荃湾扫黄,拘捕20名内地女子。警方图片

另外,油尖警区人员经深入调查和情报分析,昨日联同相关部门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及“烽火”(FIRESTORM)的打击非法入境者和非法劳工及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并拘捕二十三人。 行动中,人员拘捕二十一名内地女子及二名非华裔女子,年龄介乎22岁至55岁。 她们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逾期居留”、“使用他人身份证”及“未得授权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等。 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将交由相关部门跟进。

警方表示,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 而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