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队长及吴智鸿团伙等人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被指是案中主脑的被告吴智鸿早前承认《反恐条例》下的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而枪手女友钟雪莹则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求情,吴智鸿押后与其他同案被告一并判刑,钟雪莹则被判囚7年4个月。
主脑吴智鸿择日补充求情陈词
28岁被告吴智鸿身穿全黑西装、束马尾、佩戴黑色眼镜,由资深大律师谢志浩代表。法官张慧玲指辩方提供的案例只涉及吴承认的第二条控罪,即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但张官指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最为严重,又指求情内容应要筛选,不需呈递有关吴就读小学的内容。辩方指将会呈上新文件,择日再作补充陈词。
枪手女友钟雪莹求情称受亲密的人影响
34岁被告钟雪莹由陈永豪大律师代表,张官称钟雪莹为枪手苏纬轩女友,她与“12.8“计划无关,涉案枪械并非由她购买,只是“跟住男朋友“,但枪械数量不少。辩方求情指,钟雪莹受亲密的人影响,已经知错。
吴智鸿计划游行日置炸弹诱警到场再乱枪扫射
吴智鸿的承认案情指,吴智鸿等人计划于民阵“国际人权日大游行“期间使用枪和炸弹,吴打算将含2公斤炸药和8公斤炸药的一大一小炸弹放置游行路线途经的轩尼诗道,屠龙小队损坏街上亲政府或中资店铺,引诱警方到场,其后串谋者引爆小炸弹,同一时间枪手从附近高处用AR15长枪乱枪扫射警员,逼使其靠近大炸弹加以引爆杀死警员,串谋者再执拾警员佩枪以为己用,大小炸弹分别可令400米和100米范围内的人死亡或受伤。最后因核心成员黄振强和吴智鸿被捕,行动无法成事。
钟雪莹游行日后跟男友带枪躲藏
钟雪莹承认案情指,苏纬轩为“12.8“计划枪手,获指派在游行中射击警员,管有一枝手枪、一枝长枪及大量弹药,钟雪莹则为其案发时女友。苏、钟两人12月8日后迁入大埔翠屏花园C座某单位躲藏,带同涉案手枪、AR15长枪及大量弹药。警方搜查2人单位时,在睡房床下藏有一枝长枪、6个长枪弹匣共211发弹药的长枪弹匣、2个共载有30发弹药的手枪弹匣加上一件黑色防弹背心。钟雪莹录像会面下解释涉案枪械属于苏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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