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弊案︱台北地院:检方举证无法认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

2024-09-02 08:10

北检侦办京华城案,认定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犯违背职务收贿及图利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北地院认为,检察官举证无法认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今天凌晨裁定无保请回。北检将提抗告。

柯文哲

▲台北地院2日凌晨3时裁定柯文哲(白衣者)无保请回、彭振声羁押禁见。中央社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8月30日展开搜索、约谈行动。检察官认定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及图利等罪,将2人声押禁见。台北地院今天凌晨3时裁定柯文哲无保请回、彭振声羁押禁见。

北院指出,本案争点在于2021年9月9日“都委会”第783次会议决议中,外加20%的容积奖励,使总容积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于该会议决议所生:台北市政府以2021年11月1日“府都规字第11030520111号公告核定之都市计划”所外加20%之容积奖励、2022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发局所核发建照,客观上是否合法,以及柯文哲主观上是否明知其为违法而仍为指示。

北院表示,依“监察院”纠正案文,京华城案外加20%的容积奖励,其客观上确有违法的情形,不符合“都市计划法第24条”(无“当地分区发展计划”)、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与都市更新性质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对价性。

北院指出,本案关键在于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会将以形成违法决议的方式图利京华城,是否明知20%容积奖励违法。

北院认为,柯文哲并非都委会之与会人员而无从直接知悉开会情形,自身亦无相关专业,则其主张其信赖形式上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的都委会决议,以及具相关专业的彭振声意见,尚非无据。

北院表示,依目前卷证资料及检察官所提出事证,尚未达“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难认柯文哲就彭振声、应晓薇等人主导都委会形成违法决议的行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难认柯文哲主观上明知20%的容积奖励属违法。

北院综合审酌一切情状,认为检察官就羁押要件的“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其释明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无保请回,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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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