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达成共识。
▲中国在日本排放核污水入海后,即时全面禁止日本水产入口。新华社
一、日方明确将切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尽最大努力避免给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并将持续开展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影响评估。
二、基于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的关切,日方欢迎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并将确保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以及这些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监测、实验室分析比对得以实施。
三、双方一致同意,本著对生态环境和民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任态度,基于科学持续开展建设性对话,妥善处理涉及排放的关切。
四、中方表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定,中方对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采取了紧急预防性临时措施。中方将在有效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的长期国际监测和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实施后,基于科学证据著手调整有关措施,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
分析认为,中方坚决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的立场没有改变,共识主要内容是日方同意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确保包括中国在内的利益攸关国实施独立取样监测。这将有助于中方及时获得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更有效、更及时地阻止不符合标准的排放。
据了解,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以来,中日双方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密集磋商,于2024年8月中下旬达成双边共识。
日方提出日本水产品输华限制问题,但中方强调首先要进行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此后基于充分科学证据著手调整有关措施,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