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社保卡“一卡通”大湾区跨境应用,居粤港澳台居民可申领

2024-09-27 17:15

广东人大网27日公布《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于9月26日由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东推社保卡“一卡通”大湾区跨境应用

截至2024年8月底,广东省社保卡持卡人数约1.25亿,常住人口覆盖率约98.0%,电子卡签发人数约9136万,覆盖率约71.9%,实体卡持卡人数、电子社保卡签发人数均居全国首位。

为明确社保卡集成各种功能实现一卡通用的特点,《条例》规定,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是指以社保卡为载体集成身份识别、资金发放、支付结算等功能应用,实现持卡人凭卡跨地域、跨领域享受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一卡通用。

《条例》明确社保卡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时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按照规定用于住宿登记等业务的身份核验。

社保卡作为推进公共服务一卡通的载体,是联通内地和港澳的桥梁之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称,目前,广东已全面开通社保卡跨境金融交易应用,24家合作银行支持社保卡在港澳地区消费、取现、查询等金融应用,港澳地区人员持有广东的社保卡人数约34.3万人,珠海、江门等市设立“人社港澳服务点”,实现“跨境通办”“跨境代办”。

《条例》规定,广东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政府及其人社、政务和数据等部门应当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在政务服务跨境办理、社保卡跨境应用方面的合作,探索构建社保卡跨境通用管理机制,推动一卡通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应用,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条例》还规定,在广东省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规定申领社保卡,与本省行政区域内持卡人享受同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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