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2024 | 冀取缔劣质劏房前做好安置,劏房面积须不少于7平方米

2024-10-13 09:46

施政报告下星期三(16日)发表,劏房支持连线昨日(12日)举办取缔劏房方案论坛,促请政府制定取缔劏房方案时,必须正视安置配套、为受影响租户提供搬迁津贴、规范劏房面积标准须不少于7平方米、设立劏房登记和发牌制度等。 有街坊希望政府不要一刀切取缔所有工厦劏房,又或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安置安排。

劣质劏房困扰劏房户及市民多年。 资料图片

▲劣质劏房困扰劏房户及市民多年。 资料图片

论坛有各个曾推出取缔劏房方案建议的团体,包括葵涌劏房街坊会、关注基层住屋联席及教区全人发展委员会,及一众来自不同劏房集中地区的劏房居民、民间团体代表出席。

各团体认为政府在制定取缔劏房方案时,必须正视安置配套,当中包括善用现时过渡性房屋及简约公屋单位等。 不少团体认为原区安置对居民十分重要,减轻居民需要重新适应社区环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大部分团体均认同政府需要为受影响租户提供搬迁津贴,而部分团体亦认为,政府应为无法即时安置的受影响居民提供能够于私人市场租住适切居所的租金津贴。

至于规范劏房的面积标准,各团体建议不尽相同,当中由不少于7平方米至14平方米不等,亦有团体指出面积标准应以人均居住面积计算。 不少团体亦认为取缔劏房的门槛不宜过紧,亦有团体建议政府逐步加强最低居住面积的限制避免政策推出后,太多的劏房住所被取缔,导致安置配套未能完善配合。

倡政府设立劏房登记制度 建立全港劏房数据库

登记及执法方面,各团体认同政府需要就取缔劏房政策设立劏房登记制度,要求所有现时营运中的劏房业主为其单位进行登记,当中包括申报其营运之劏房单位的详细资料,例如建筑物情况、单位面积及设备、消防措施等,令政府得以建立全港劏房数据库,同时识别出取缔劏房的优先次序,不进行登记之业主将不能继续营运劏房。

亦有团体建议设立劏房发牌制度,特别是为新加入的劏房单位经营者提供清晰指引,指引列明分间单位需要合乎基本宜居标准的要求。 为配合以上措施,不同团体均建议政府推动取缔劏房时,需要配合有力的执法手段,例如成立劏房管理办公室、对不依法规的业主处以每日持续罚款以及定期巡查等。

城市大学社会及行为科学系陈绍铭认为,取缔劣质劏房的根本目标在于确保市民不必居住在不适切的环境,同时亦要避免因政策执行而导致居民流离失所或面临更高的租金负担。 他建议政府优先推动全面的安置政策,包括运用公屋、简约公屋和过渡性房屋的单位安置受影响的住户,以及提供搬迁津贴及租金津贴等支持措施。

街坊担心取缔劣质劏房 致租金上升

不少街坊均担心劣质劏房被取缔后,劏房租务市场的租金会大幅上升,所以应该要实施起始租金,才能避免租金大幅上升,或者政府需要提供租金津贴支持劏房居民面对的困境。 有居于工厦劏房的居民担心若取缔工厦劏房,自己无能力租住市场其他的劏房单位,并认为部份唐楼劏房单位的卫生及环境状况比工厦更恶劣,希望政府不要一刀切取缔所有工厦劏房,又或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安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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