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偷腥还有私生女,薪水全给小三用!人妻气炸决定这么做

2024-10-24 11:09

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在2015年婚后育有2名孩子,不料,小萱却发现阿国与女子(化名)欢欢外遇已3年,不仅有性行为还育有1名私生女,2人偷腥被揭穿后仍不断见面交往、传讯,阿国甚至将薪资全给欢欢及其子花用。小萱不满配偶权遭到严重侵害,愤而提告请求连带赔偿100万元(新台币,下同)。

示意图

▲渣夫偷腥还有私生女,薪水还全拿给小三用,人妻气炸怒告10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法院审理,阿国表示,他与欢欢认识时,欢欢不知道他有配偶,是在生小孩前因为要报户口,那时候他才跟欢欢讲,这时才知道他有婚姻关。而他也已与小萱因为此事离婚,他同意给付精神慰抚金,但是金额应以20万元至30万元为适当。

欢欢辩称,与阿国认识时并不知道他有配偶,因此她与阿国发生性行为时,并不具有侵权行为之故意。而且,她自己有男朋友,女儿的相关生活费也由她自行负担,之后仍会与阿国接触,仅是因为阿国偶尔会探视女儿,她与阿国并未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

她也坦承,与阿国认识约1年多后才发生系关系,至少有过2、3次性行为才怀孕,她发现怀孕时已4个多月了。法官认,欢欢在2019年认识阿国,并至少于2020年起交往并发生多次性行为,并于婚外生下1女,显见阿国所为已跨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线。

法官考量,阿国与欢欢持续不当交往,已破坏小萱的婚姻生活圆满状态,侵害小萱的配偶权,而欢欢在知道阿国是有配偶之人,仍与其继续交往并共同养育2人所生的女儿,他们应当连带对小萱负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阿国与欢欢所为的实际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响、小萱所受精神痛苦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国应给付小萱精神慰抚金80万元,欢欢则须负担其中60万元连带赔偿。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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