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与大陆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03年于广西公证结婚,隔月在台湾办理结婚登记,小萱却在来台不久后,就因为在外卖淫被遣送返回大陆,自此与阿国失联至今已20年,没想到阿国却发现惊人的秘密,小萱的身分证件遭到冒用,他竟然是与不知名的女子结婚,因此依法请求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
法院审理,阿国主张双方自始并没有结婚之真意,但户籍上却记载小萱是他的配偶,他们的婚姻关系之存否即属不明确,而此不安之状态,须以对小萱之确认判决始得除去,因此他诉请确认姻关系不存在,应认有即受确认判决的法律上利益。
法官考量,经法院送达函文要求说明时,小萱表示,她一直生活在广东省,婚姻登记照片上的人不是她本人,身分信息被盗用,结婚登记是另有其人,足认阿国主张为真。法官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与不知名女子之婚姻,既然因欠缺结婚之真意,因而不生效力,因此请求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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