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张姓国小校长于今年4月被爆出涉嫌偷拍未成年少女,已遭解聘处分、永不录用。检警调查,他竟在浴室、房间及客厅偷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同居人的未成年女儿沐浴等裸露画面,甚至同居人胞妹入住后也受害,被起诉后又被校方人员发现学校办公室还有1个随身碟,竟也是藏偷拍影片。高雄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偷拍16次,各判7年6月,合并执行刑9年。可上诉。
▲高雄地方法院。中时
判决指出,张姓校长约2年前入住女同居人鼓山区的住处,未料,从2022年7月起,他在浴室内,装设装设针孔摄影机及行动电源,多次窃录同居人年仅16岁女儿洗澡画面,又在房间和客厅装设针孔摄影机以手机窃录裸露影像照片。
后来同居人的胞妹也入住,今年3月起,他在浴室的天花板通风扇装设针孔摄影机及行动电源,要窃录2人沐浴、如厕影像,直到同年同月9日,胞妹准备洗澡时,发现浴室通风扇内装有针孔,立刻取下并气得报警。
警方于今年4月前往张姓校长住处和学校办公室搜索,扣得手机、主机电脑等证物,经鉴识还原所删除的影像,发现藏有性影像,6月时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起诉。
高雄法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张姓校长窃录未成年赤裸沐浴影像,或是在房间和客厅装针孔拍摄,都是未成年少女处于不知被拍摄状态,而无从对于被拍摄行为表达反对之意,实已剥夺她是否同意被拍摄性影像选择自由,主观上也有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制造性影像的犯意存在。
且案件起诉后,学校人员又发现校长办公室中1个随身碟,又发现偷拍画面,可见他仍刻意隐瞒藏,如果这些画面不小心外流,对被害人侵害影响重大。
至于犯罪动机,张姓校长辩称是要监看女友有无带其他男人回家,没有要偷窥人家,但他却将影像档案存在随身碟,可见他犯罪动机及目的均是要摄录性影像并收藏,并非仅要监看,根据相关事证,档案纪录日期等证据,认定张男共涉嫌偷拍同居人女儿、胞妹共16次,依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等罪,合并判有期徒刑9年。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