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45名被告今天(19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其中,首要分子戴耀廷的刑期以15年作量刑起点,因其认罪获扣减刑期至10年。其余被告则被判监禁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不等。特首李家超表示,判刑显示法庭确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予以严惩。
▲35+颠覆案今天判刑。
▲逾百人在公众席轮候。
裁决理由清楚指出“35+”终极目的和用意
李家超指,法庭早前颁布的裁决理由也清楚指出,所谓“35+”计划的终极目的和用意,是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现行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案件性质严重,且涉案被告众多,涉案人士假借民主、自由,事实上企图颠覆特区政治体制,目的是要瘫痪政府,使社会、经济、民生受严重冲击,造成政局不稳,导致特区出现宪制危机,政府停摆。
李家超续指,本案说明任何人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最终都会被依法惩治,绝不姑息。香港是法治的地方,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没有任何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反中乱港势力假借所谓民主、自由、人权借口,祸港乱港、颠覆国家政权,特区政府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惩不贷。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审讯期间证据清楚揭示,被告提出的所谓“揽炒十步曲”计划,通过大规模街头暴动及其他违法手段,使香港社会陷入停顿,加上所谓国际政治及经济制裁,“揽炒”香港,令市民受苦,陷入痛苦深渊。
“初选”长远预谋 “揽炒十步曲”持有革命主张
从法庭颁下的判刑理由可清楚得知,以戴耀廷为首的被告人投入大量时间和金钱预谋策划所谓“初选”,可见有长远预谋促使计划成功,法庭拒绝以计划必然失败作为减刑理由;而戴耀廷是整个计谋的发起人,提出的“揽炒十步曲”实质上持有革命主张。此外,所有参加所谓“初选”的被告人在整个计谋中,都担当不可或缺的角色。
发言人续指,就个别被告的刑期,律政司会详细研究法庭的判刑理由,再考虑是否向上诉法庭就刑期提出覆核申请。
政府发言人又表示,留意到近日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外国媒体等就包括本案在内的不同案件,均作出恶意攻击和抹黑。政府已多次重申,本案与所有案件一样,均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不受任何干涉。
发言人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位市民天经地义的责任,特区政府坚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香港社会必须时刻警惕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可以突如其来,不能好了伤口便忘了痛,更不可容许伤口再被挖开,让香港再受难忘的痛。香港必须有安全和稳定环境,我们才可以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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