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杜淦堃:或进入下一阶段司法程序,现阶段不适宜评论

2024-11-21 18:42

35+颠覆案日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宣判,45名定罪被告分别判监4年2个月至10年,其中“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囚10年、区诺轩囚6年9个月、赵家贤囚7年、钟锦麟囚6年1个月,其余被告监禁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不等。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回覆《星岛》查询时表示,明白公众关注判刑,但基于有关案件的判决,有可能即将进入下一阶段的司法程序,他认为现阶段尤其不适宜作出评论。

杜淦堃:尊重法庭每一宗裁决

杜淦堃指出,一向尊重法庭的每一宗裁决,并认为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院,完全有能力独立地运作、只按法例审理、判决任何案件(包括跟国家安全有关的案件),及处理有关的上诉及终审程序。

坚信法官履责会遵从就职誓言

杜淦堃坚信香港特区的法官履行其职责时,会遵从他们在香港就职时的誓言:“尽忠职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洁,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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