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行销总监遭老板性侵后开除,法院判赔这金额引热议

2024-12-23 13:53

浙江有汽车零件女行销总监,在一场商务饮宴遭老板灌醉后性侵。疑犯后被法院强奸罪成判刑4年,并赔偿3000元人民币。宣判后不久,女事主即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网民纷指法院判罚过轻,“对受害人二次伤害”、“四年,三千,鼓励犯罪吗”?

浙江

仅判经济损失¥3000

据新黄河报道,40岁的受害人丽丽,是国内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一名行销总监。去年9月22日,于一场商务饮宴中,被自己老板王某不断劝酒后喝醉,再醒来已是翌日凌晨4时多,而身旁却睡着赤裸的王某,才知自己被对方性侵。

丽丽之后报警,2024年4月2日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

丽丽指,遭性侵后的维权路,令她十分痛苦。丽丽要到处奔走等待,才等到上述的判决结果,期间看到了职场的残酷。为了“公司的利益”,许多以前的同事和领导都选择站在了丽丽的对面,一位资方股东还曾给丽丽发来消息要其以公司利益为重。4月18日,王某被判刑后不久,丽丽更是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

2024年12月3日,丽丽收到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书中表明,丽丽受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丽丽于12月22日向新黄河表示,她的事件在网上发酵后,12月13日公司联络到丽丽,给她确定了12个月的(2023年9月23日—2024年9月22日)停工留薪期。

丽丽强调会坚持维权到底,“我不认可自己在承受这么大的屈辱后还要被公司这样对待把我开除,我也拿到了工伤认定,下周会提起劳动仲裁。”

大量网民对丽丽遭遇表示同情及对法院判决不满,认为惩罚过轻,对丽丽是二次伤害,“还没写黄文的判的多”、“咋不干脆罚他游戏信誉分10分得了”、“四年,三千,鼓励犯罪吗”、“连做到总监了都难逃被潜”、“抓保护动物都不止判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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