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侦办京华城相关弊案,不服柯文哲4人再获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刚刚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再由北院订时间通知柯文哲4人开庭。
▲民众党1日扩大中央委员会议结束后,请辞党主席的柯文哲坐车离开党中央,并向支持者挥手及握手致意。 中时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7000万(新台币,下同)交保、李文宗2000万元交保、沈庆京1亿元交保、应晓薇3000万元交保,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应遵守,接受科技设备监控,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
“高院”认为,北院2024年12月26、27、29日就被告柯文哲、李文宗、沈庆京、应晓薇及同案被告进行讯问后,除同案被告彭振声坦承被诉图利罪嫌外,被4人均否认犯罪,与其他被告或证人之供述未尽相符,显尚存勾串空间。
一,柯文哲于2024年5月26日以LINE传送讯息给彭振声。
二,沈庆京掌控之威京集团旗下中华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即证人葛树人与柯文哲于2024年5月1、8日互传讯息。
三,柯文哲与沈庆京有如起诉书所载于案发后密集于陶朱隐园、威京集团总部碰面。
四,沈庆京于2024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别与应晓薇、陈俊源、吴顺民相互通联。
五,应晓薇于侦查期间删除与沈庆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证人之通话纪录。
六,柯文哲于2023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传送讯息。
七,李文宗2024年8月11日以LINE讯息指示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损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高院”认为,基于趋吉避凶、脱免罪责之基本人性,且柯文哲为前台北市长及民众党主席、沈庆京为威京集团负责人、应晓薇薇为台北市议员、李文宗为众望基金会董事长,其等与共犯、同案被告、相关证人间,具有长官部属、党务幕僚、业务监督或亲友等关系,显有事实足认被告4人与其他被告、证人间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
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前揭共犯或证人亦未经检察官、被告及其辩护人进行交互诘问程序,参酌前揭事证,堪认被告4人与各该共犯或证人之勾串空间仍属存在。原裁定以被告4人虽有灭证及勾串共犯之证人之虞,但本案检察官侦查完备提起公诉,被告4人于侦查中经原北院裁定羁押接见,重要证人均于侦查中具结证述,被告等人供述、证人证述是否可采,仅属证据取舍之事实认定问题,而认被告4人无羁押必要,似嫌速断,其是否妥适尚非无疑。
“高院”指出,依现今科技发达可利用网际网路秘密通讯,且隐蔽性极高不易察觉之实况判断,被告4人保释在外后,显可轻易利用相关通讯软体进行隐密通讯而与共犯或证人勾串,并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关证人已于侦查中为相关陈述而有区别。
柯文哲等4人与同案被告、相关证人间,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仅凭原裁定并命其等于具保后,不得与同案被告或证人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以外接触之诫命,是否确能防免被告4人与同案被告、相关共犯或证人接触而相互勾串,并使各该被告、共犯、证人之证词不受污染,殊有疑问,遑论该除外条款之范围并非具体,原裁定亦未说明具体之执行方法,理由并非完备。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