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由3月1日起将调整净资产规定,申请人只须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六个月(优化前为两年)的整段期间内,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优化措施亦提出,于计算净资产规定时,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当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会获考虑;以及透过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家控工具或于旗下家族特定目的实体持有获许投资资产,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将可计入“新计划”的合资格投资金额内。
首10个月接获申请逾800宗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新计划”已吸引高净值人士、商界精英和创新企业家申请,相信优化措施将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新计划”,也能与家族办公室的税务宽减制度产生协同效应,推动香港家族办公室业务的发展。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表示,“新计划”于首10个月录得的申请宗数已超出先前于2003年推行的前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同期数字,反映投资者对香港充满信心。深信这些优化措施会令“新计划”更具吸引力。当局将继续与专业人士和服务提供者紧密合作,进一步向全球高净值家族推广“新计划”。
根据当局数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去年3月1日推行以来,首10个月接获申请逾800宗,已获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的申请有733宗,已获核实符合投资规定的申请为240宗,预计可为香港带来的投资金额逾24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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