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翅在内地有价有市。 有香港商人将非法捕捞鱼翅转口至大陆,请台湾报关人士和贸易公司伪造进出口文件,输入台湾近30吨鱼翅后转卖至大陆。 高雄地检署周查后,依伪造文书等罪起诉7人。
高雄地检署起诉指出,该名香港蒙姓男子透过不详渠道取得大量非法捕捞鱼翅,企图经台湾转口伺机走私,但为符合台湾对于鱼翅进口管制,要求报关公司负责人60岁简姓女子办理鱼翅进出口。
先入口台湾再转口大陆
简女借用2间贸易公司名义办理进出口,再联同其他人以其中一间公司名义填载不实进出口报单,将干鱼翅货物先行输入台湾,再转口至大陆,期间5次成功转口,报关总重量近30吨。
蒙男又佯装有向西班牙公司合法购买鱼翅,又冒用西班牙公司名义伪造文件,申请鱼翅货品进口所需文件,再由简女以2间公司名义填载货品进口同意书,上传至农业部渔业署作业平台,渔业署承办人后来发觉有异,驳回申请。
曾遭台湾渔业署拒绝申请
简女2021年再填载不实进出口报单,申报进口近1吨冷冻鱼翅,这批货物原为蒙男指示60岁林姓业者在台湾接货,进行加工处理再转出口至大陆,但因未能通过检疫而无法出口。
蒙男和林男后来将取得货物后转交给台湾不详代理人改为内销处理,并由简女、报关公司黄姓职员、某贸易公司许姓实际负责人,开立假发票给林男经营的公司作账。
高雄地检署经农业部通报疑有人利用不实申请进口干鱼翅,多个部门合作行动,查获不法鱼翅进出口,依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嫌、违反商业会计法起诉简女共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