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医学系毕业的刘瑀涵3度参加医师考试落榜,与家人关系不佳,2019年因与母亲发生口角,愤而买汽油在住处纵火,造成父亲被烧死,母亲与胞弟受伤;刘女被依杀害尊亲属罪判刑10年、2年监护处分,全案定谳。入监服刑中的刘瑀涵听到传言,认为父亲没死提出再审,台南高分院法官以相验结果证明刘父已死亡,驳回刘女再审声请。可抗告。
▲医学系毕业的刘瑀涵2019年因与母亲发生口角,愤而买汽油在住处纵火烧死父亲,在狱中听闻其父还活着,声请再审被法官驳回。中时资料照片
此案发生于2019年5月15日,刘女在台南永康区住处纵火,造成刘父因为逃生不及死亡,其母及弟弟受伤送医,经警消进一步调查发现,火警原因是刘女泼洒汽油纵火,理由是与母亲发生争执,竟纵火洩愤杀害家人。
据了解,刘瑀涵毕业某大学医学系,却3度考参加医师考试落榜,失志又与家人关系生变,竟仇视家人进而纵火。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对直系血亲尊亲杀人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2年监护处分,先行治疗避免病情恶化;全案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考量其精神状况,再加上母亲、弟弟替她求情,改判判10年、2年监护处分,最高法院于2022年5月26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刘瑀涵声请再审的理由指出,她是听到其他受刑人说,她的父亲其实并未死亡,可能住在她以前在台东的学生租屋处,由于刘女也不确定,因此提出再审声请协助调查。
台南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听闻其父未死亡一事,并非在判决确定前已存在的新事实未及调查斟酌,且她未提出相关证据,难认有发现“新证据”。仅凭听闻自不详人说法,即指有“新事实”,难谓有据,不符再审要件,驳回其声请。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