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法团管理人合安,昨举行业主特别大会,期间有业主就火险赔偿权益和核数报告出错等议题,轮番质询。综观整个过程,不难看出部分诉求背离了法理与业界常规,有人甚至将矛头指向错误方向,如此情况实不理想。各方理应拨开情绪迷雾,回归理性与法理,这样才更有利于大家走出伤痛,重新出发。
保险原则绝不可模糊
有业主和获授权代表提出,屋苑投保额上限达20亿元的火险,理应赔给原业主,不应在政府收购业权后由政府取得;部分没有按揭的业主则追问,既然毋须把赔款交给银行,自己是否应直接分得一份火险赔偿。业主遭受家园尽毁之痛,对赔偿安排格外敏感,自可理解。但同情灾民遭遇,不等于可模糊保险原则;保障业主权益,也不能将20亿元保额误解成一个可供逐户摊分的“现金池”。
所谓20亿元,是屋苑楼宇结构火险的赔偿上限,而非保险公司已承诺支付的确定款项,更不是将20亿元除以单位数目后,每户便可分得约百万元。这类火险主要保障楼宇结构,赔偿目的是支付维修、重置和重建费用。实际赔偿多少,视乎楼宇受损程度、能否修复,以及专业估算的实际成本而定;20亿元只是上限,并不代表必然赔足。
倘若原业主一方面接受政府所提出、高于市价的收购价,卸下物业日后的一切风险和支出,另一方面又要求保留全部楼宇的火险赔偿,实际上相当于双重补偿。一次由政府以收购价承接,另一次再由保险公司赔付,既不符合弥偿保险原则,也变相以公帑承担善后成本,对广大纳税人不公平。有业主提出,自己没有按揭,保险赔偿毋须先支付银行,是否便应直接取得赔款。这种想法同样混淆概念。有按揭和没有按揭的业主,同样是把业权及其相连权利转让给政府。两者的分别在于债务状况,而不在于谁应获得额外一重火险利益。
大会另一争议,是业主发现2025年1月至12月核数报告的中英文版本不一致,继而“狂炳”合安。文件内容有矛盾,当然不能轻轻放过,但大家不能因此将所有帐目和核数问题,都算在合安头上。该份核数报告是由前法团主席徐满柑任内委托的核数师负责,后者理应负上首要责任;前法团管委会则须为委聘核数师、提供资料和接纳报告承担管治责任。合安并非编制报告的一方,不能擅自修改核数师签署的专业文件,也不能自行判断究竟中文还是英文版本才正确。面对质疑,最有责任出席大会作答的,正是编制和签署报告的核数师。
据了解,合安曾邀请有关核数师出席业主大会,惟遭对方拒绝。结果,真正编制报告、最有能力解释差异的人避过业主质询;而接手处理旧文件、尝试安排对质的合安,反而成为全场箭靶。核数报告最终遭业主否决,当然不能被解读为合安就是错误的制造者。
合安非问题根源应获公道对待
宏福苑的情况有别于一般屋苑管理交接。火灾后业主分散各区居住,联络资料不齐整,管理人既要核实身份和授权,又要确保会议通知合法送达。要寻找足以容纳大量业主的单一场地极为困难,合安最终须安排四个场地同步举行大会,正正反映了相关工作的复杂程度。合安是在无偿的情况下接下宏福苑的管理工作,其接收的电子和实体文件数量以海量计算,而且资料残缺不全。在此情况下,合安须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将前法团多年累积的帐目、合约、工程、保险和业主资料逐一整理,还要联络业主、筹备会议,担子之重,可想而知。昨日大会最令人感慨的是:理应交代问题的人,只要拒绝出席,便可避过责难;本身不是始作俑者的合安,其代表坐在台前,逐一承受质疑、奚落甚至谩骂,竟被视作问题的根源。这是否公平,社会应冷静反思。
宏福苑业主的伤痛应当被理解,权益也必须得到保障。可是灾难规模越大、死伤越惨重,大家便越应冷静处理。合安并非没有不足,但社会督促改善的同时,实不应将它当成“出气袋”。对愿意无偿接下乱局、在困难中挺身而出的人,大家至少应该给予公道的对待。否则,当“枪打出头鸟”成为常态,将来还有谁愿意在危难之际站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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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