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自2011年未修正,民意代表促减税提供改善意愿

2026-07-24 16:09

台湾自2011年制定《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至今,已连续15年未曾修正。台湾民进党民意代表刘建国今天(7月24日)表示,极端气候下,法规绝不能一成不变,他建议尽速修法,针对敏弱族群场域的室内空品进行积极改善,且建议台湾环境事务主管部门不能只想借由罚则来达到改善,而是应效仿世界其他地区,通过补助,甚至是税务减免方式,提高室内场域改善空品的意愿。

刘建国今天携手台湾室内环境品质管理协会于台湾立法机构举办“改善室内空品”记者会,邀集多位学者、专家与会,并提出确立健康室内空气的基本人权与当局责任;建立风险分级制度,优先保护敏感族群;建立智慧监测、数据品质及主动改善制度;全面检讨标准、标章、教育宣导及改善资源等四大诉求。

刘建国表示,疫情期间,民众待在室内的时间大幅提升,显示室内空品的管理与改善不能忽视,尤其2025年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健康室内空气高阶活动,已经启动《全球健康室内空气宣言》,并将“干净、安全的室内空气”明确定位为基本人权。

刘建国指出,台湾在2011年已经制定《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当时是具有高度前瞻性。然而,室内空品法立法至今15年间,完全没有再修正过;他认为台湾历经COVID-19疫情以及当前极端气候高温下,法规绝不能一成不变。

刘建国呼吁,应该尽速修正《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针对敏弱族群的场域以及公家单位、学校、活动中心、运动中心,甚至车站等室内空品进行积极改善;并建议台湾环境事务主管部门不能像过去一样,想借由罚则来达到改善,应效仿世界其他地区,通过补助、奖励甚至是税务减免方式,提高室内场域改善空品的意愿。

台湾室内环境品质管理协会荣誉理事长郑仁雄表示,现行母法存在包含缺乏周期检讨、管理对象未充分反映风险、定检难以描述长期暴露、标章健康代表性不足及跨部会权责分散等问题,未来应建立普遍自主管理、风险优先管理及法定查核执法三层制度。

来源︱中时新闻网
编辑︱王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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