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岛》记者 陈奇杰 深圳报道
天眼查显示,9月15日,贵州茅台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该案执行法院为习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158.09万元,案件相关被执行人包括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袁成平、刘遵来,案号为(2026)黔0330执6003号。
对此,贵州茅台相关负责人在9月16日公开回应表示,该案件系第三方公司内部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贵州茅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更正,其他平台转发、引用的相关信息,公司正在沟通修正。

公开信息显示,中铁建工正是贵州茅台“十四五”酱香酒习水同民坝项目承建方,建设内容包括制酒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地点就在本次执行法院所属的习水县。习水同民坝一期是茅台酱香系列酒重要扩产项目,2022年董事会决议披露项目总投资额41.1亿元,资金由茅台自筹,规划建成后形成系列酒制酒产能约1.2万吨、制曲产能约2.94万吨、贮酒能力约3.6万吨。

目前,《星岛》查询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实已无贵州茅台被执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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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旭
贵州茅台被执行158万元?公司回应称“不承担任何责任”
天眼查显示9月15日贵州茅台新增被执行人信息,16日其负责人回应称系第三方纠纷,不担责,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更正。
2026-09-17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