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财政支持的第一波有奖发票活动结束后,近期多省启动第二波有奖发票活动,消费者购物发票可参与抽奖,中奖金额最高能达1万元。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湖北、河南、重庆三个省份自9月份启动有奖发票活动,个人只要在零售、餐饮等相关行业消费满一定的金额(多数为不低于100元)开具个人姓名发票,就可以线上参与抽奖。
为了提振消费,促进企业经营合规,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发文在全国选出北上广深等50个重点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这些城市基本在2月份启动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消费者只要在上述50个城市中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8个行业,消费金额满100元开具个人实名发票,即可参与抽奖,单张发票奖金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为此中央财政掏出100亿元支持上述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试点。这一活动周期为半年,因此绝大多数城市在7月底结束试点。今年第一波有奖发票活动基本结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田彬彬对第一财经分析,此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对拉动消费支出方面起到了明显的实质作用,尤其是对餐饮、零售等消费带动更为突出。另一方面有奖发票活动也强化了消费者索票习惯,有助于商户规范开票,合规经营,一定程度上也能带动税收增长。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8月份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积极财政政策促消费时称,在50个试点城市开展的有奖发票活动,带动相关领域销售额超3700亿元。
一些试点城市也亮出有奖发票“成绩单”。
比如,苏州市商务局数据显示,苏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7月底圆满收官。试点期间,全市共有324万人参与,上传发票总量达2676万张,上传发票金额合计超144.5亿元,投放奖金金额超2.6亿元,撬动比达55倍,位居全国试点城市第五位,高于省内试点城市南京(撬动比29.1)、无锡(撬动比23.9)。
苏州本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参与商户近10万家,八大行业面向个人开具发票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2.4%,开票金额增长4.1%;八大行业缴纳增值税税款29.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7%,试点拉动效应明显。
正是由于地方有奖发票试点成效明显,为了进一步促消费,一些省份自主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第二波有奖发票活动密集拉开。
湖北省商务厅副厅长李建峰在9月初的发布会上介绍,9月24日到12月底,省级安排1亿元资金,同样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市州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8个行业消费场景,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消费者单张发票满100元即可参与即时开奖,还可参与各市州每月举行的月度大抽奖,赢取地方特色产品。
河南省多个部门已经发文,自9月起在全省推广有奖发票活动。目前开封、洛阳、郑州等城市已经制定具体有奖发票方案,一些地方已经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9月17日,重庆市商务委发文,自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市接续实施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消费者在上述八大行业消费满100元开票即可参与抽奖。
除了上述3个省份之外,作为中央有奖发票的试点城市,广州在7月底结束试点后又在今年8月1日至8月31日恢复了“有奖发票”活动。
总体来看,有奖发票活动从上半年中央财政主导转向了地方自主开展,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比如,湖北和河南此前仅有武汉、宜昌和郑州、开封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的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而此次第二波有奖发票活动,湖北和河南两地在全省范围内推开。
从第二波部分试点城市有奖发票方案来看,不少地方沿用了个人消费者在上述餐饮、零售等8大行业消费满100元开具个人实名发票即可抽奖的基本条件,且即时开奖的奖金设计基本在800元以内。
为了增加有奖发票带动作用,一些地方还增加了开奖金额。比如,重庆市的有奖发票除了即时开奖外,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抽奖,即次月对上月所有参与即时抽奖的有效发票统一抽取大奖。每月设置中奖名额100个,每个1万元现金(中奖消费者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防止骗奖等行为,各地也在加强监管。比如中奖发票后续发生红冲操作的,消费者须全额退回对应即时抽奖、月度集中抽奖奖金。对于虚开发票、伪造变造票据、恶意红冲等违规方式套取、侵占活动奖金的行为,不仅收回违规所得,取消后续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还会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编辑︱吴美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