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财讯,9月21日,广东明珠公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董事会秘书张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23号)。经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中旬收到安全生产部门关于部分产线停产整改的通知,但公司迟至2026年8月5日才披露临时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黄丙娣、张媚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来源︱公司动态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丙娣、张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星岛财讯,9月21日,广东明珠公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董事会秘书张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23号)。经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中旬收到安全生产部门关于部分产线停产整改的通知,但公司迟至2026年8月5日才披露临时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
2026-09-21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