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对被告人徐和谊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徐和谊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鞠曦瑶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一审宣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26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徐和谊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洗钱罪被判二年,决定执行死缓,受贿所得上缴国库。
2026-09-28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