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藏日报消息,10月8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昌升在拉萨市调研基层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并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干部大会。

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胡昌升主持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任职的决定。
中央批准:何录春同志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何录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何录春(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何录春,男,汉族,1971年4月生,2024年12月任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此番卸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刘江,已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
来源︱政知见
编辑︱吴美伊
编辑︱吴美伊
中央批准:何录春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10月8日,胡昌升在拉萨主持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定,何录春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江卸任并任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
2026-10-08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