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江苏南京同曦万尚城的星巴克,看到一名男子不消费占座,被店员劝离时认为店员态度差,于是报警。后经民警调解,该男子最终离开了门店。

10月30日,发帖网友告诉经视直播记者,这名男子已连续多天到店占座却不消费。此前店员并未多说,当天店员拿着菜单提醒他“这边需要消费入座”,男子认为店员态度差,先当场投诉,投诉无果后报了警。

记者随后联系涉事星巴克门店,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并解释:根据公司规定,店内桌上摆放了“请消费入座”的提醒牌,虽然并非强制要求,但若进店人员不消费,店员会持续提醒。

对此,有网友直言:“不消费去店里干嘛?”认为长期占座本质是边界感缺失、契约意识薄弱,把商家的包容当成理所应当的权利,无视商业经营成本。
也有网友从“占便宜”的投机心理分析,认为有人分不清商业场所和公共免费空间——商业门店的座位默认服务付费客户,公共图书馆、公园才是真正的公共资源。但也有部分网友为“不消费占座”者辩护,认为他们也是潜在消费者;还有人提到,遇到老人、小孩,或一时累了想短暂休息的人,门店也应通融。
那么,“消费入座”是否合法?
记者咨询了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李经昕分析,这一做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商家没有设置最低消费门槛——星巴克并没有规定“必须消费多少钱才能入座”,只是把“消费”作为落座的前置条件,这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最低消费、强制消费。
从合同关系看,未消费的顾客和门店之间尚未成立消费买卖合同,不存在商家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同时,门店通过桌上标牌提前公示规则、履行告知义务,并非顾客落座后再临时驱赶,程序上合规。店员隔段时间询问未消费顾客的消费意愿,在法律上属于合同“要约”阶段确认缔约意愿的正常经营行为。
李经昕进一步指出,要求商家无条件为老人、小孩提供免费爱心座位,属于道德层面的倡导,并非法律强制义务。商家自愿提供是承担社会责任,不提供也不违法;强行要求商家做到这一点,反而可能构成“道德绑架”。
在他看来,商家以盈利为目的无可厚非。真正理性的选择是“用脚投票”——不认可该规则可以选择不去消费,但不能据此认定商家违法。若大量消费者不接受,生意下滑自然会倒逼商家调整服务。对客流大的门店,执行“消费入座”后空座率提升、付费顾客体验改善;对客流稀少的门店,反而欢迎未消费人员落座烘托人气。
“你可以不去,但是你不能说别人违法,这是两回事。”李经昕说,“市场会推动商家进步。”
编辑︱李紫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