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董事以4万元贿赂机电署工程师获取工程合约,无悔意被判监禁12个月

2026-11-06 16:15

机电工程署高级屋宇装备工程师隐瞒与机电署分包商董事有私交友好关系,该59岁的董事为获取两份总价值9140万元的小型工程合约,向工程师行贿4万元,被裁定1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裁判官朱文瀚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时表示,涉案工程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而此类行为会侵蚀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损害公众信心,必须判处威慑性刑罚,加上被告没有丝毫悔意,最终判处监禁12个月。

工程师办公室查获4万现钞及带有被告DNA的橡皮筋

被告陈子荣,被控于2019年1月17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职人员、机电工程署高级屋宇装备工程师谢声德提供利益,即4万港元的馈赠,作为谢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优待涉案公司的诱因或报酬。

案情显示,被告和谢声德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曾有6次聚餐,2019年1月17日被告驾车到九龙湾机电工程署附近,接载谢声德一同前往海逸君绰酒店餐厅吃午餐,之后谢声德从一名男子手中接过公文袋,再由被告驾车送回机电署办公室。谢声德于2019年被捕,廉政公署人员在谢声德的办公室查获一个公文袋和4万元现钞,还查获一条带有被告DNA的橡皮筋;银行记录也显示当日被告曾提取4万元。

法官称涉案工程价值9000万以上规模较大

辩方今日求情时表示,被告过去持续向慈善机构捐款,有良好的个人品格,案件也没有导致政府工程出现问题,而且被告年纪不小,加上从2019年被捕至今一直承受压力,健康、家庭和事业都受到影响,希望法庭采纳被告存在特殊情况的说法,考虑判处非监禁刑罚。

朱法官判刑时指出,被告所涉控罪性质严重,他向谢声德提供4万元现金,属于直接且实质的利益,并非价值低廉的礼物。涉案工程价值在9000万元以上,规模较大,法庭不能轻视,被告也并非仅与公职人员有过一次接触,而是案发期间一直和对方保持联系。

被告仍否认作案毫无悔意

朱法官表示,此类案件会侵蚀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损害公众信心,必须判处威慑性刑罚,因此监禁不可避免,也不认同被告存在特殊情况。而且被告在背景报告中称涉案的4万元是用作农历新年吃饭的开销,至今仍否认作案,没有丝毫悔意,最终判处监禁12个月。

判刑后,辩方为被告申请保释以等候上诉,但被朱法官驳回。

涉案工程师谢声德此前在高等法院承认1项现任订明人员维持高于与其公职薪俸相称的生活水平、3项洗黑钱、1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1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被判监禁5年3个月并充公380万元。

案件编号:ESCC550/2022

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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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伍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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