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郭卓坚陈词指本案中有约两万人受到影响,牵涉重大公益,申请暂缓执行当局决定。
七名西医发出的约两万张“免针纸”原定今天失效,“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上周入禀质疑当局废除“免针纸”决定违法,要求法庭推翻。局方昨早于高等法院解释两周前新闻稿仅为警告市民,前日方刊宪指示处所负责人拒纳涉案可疑“免针纸”。法官高浩文初步认为相关规例中均无赋予局长权力去废除“免针纸”,将司法覆核正审排期至下周四进行,另发出临时禁制令,暂缓执行当局决定,涉案“免针纸”继续生效直到本案判决为止。政府昨夜宣布因应强制令暂缓措施,直至法院作进一步指示。
法官昨日傍晚公布判词,开宗明义直言“无论追求的目的如何高尚,都会有正道或歧途,于法律而言就是合法和违法,本案焦点正在于医务卫生局局长行事有否合法运用权力”。法官纵观自上月27日政府首次发出新闻稿,明言“免针纸”将会废除或失效,直到本周一刊宪前,当局均从未解释做出决定的权力根据。当局援引权力的具体时机尚算次要,真正议题为当局是否具恰当的法律基础废除“免针纸”。
2万人持免针纸 风险九牛一毛
法官认为有强而有力的理据反驳政府说法,详阅第599F和L章《表列处所规例》及《疫苗通行证规例》中,均无条例赋予局长权力去废除“免针纸”,创造“例外的例外”。法官再考虑到目前大众两针接种率逾九成,两针以上接种率逾七成半,加上大量染疫带来的群体免疫,两万人持“免针纸”带来的风险实属九牛一毛。法官最后指正审不日展开,权衡利害关系下故决定发出临时禁制令。
申请人郭卓坚昨自行代表,答辩方为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由律政司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廖冠华代表。庭上透露郭卓坚已申请法援,尚待处理。郭卓坚陈词指目前正进行司法程序,本案中有约两万人受到影响,牵涉重大公益,申请暂缓执行当局决定。廖冠华解释决定指政府周一刊宪,餐饮及表列处所负责人不可接受任何人持有七名被捕医生发出的“免针纸”内进处所。
法官质疑两星期前政府已发新闻稿指涉案“免针纸”将于明天失效,当时决定法理基础何在?廖冠华解释当时并非正式决定,仅为行政决定向有关人士发出警告,直至医务卫生局局长周一援引第599L章《疫苗通行证规例》,“为预防、抵御、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个案或传播,有必要发出该指示”,方刊宪正式决定,指示负责人不可接受七名被捕医生发出的“免针纸”。
廖冠华补充“免针纸”须“经临床评估为不论何种类型的指明疫苗均不适宜接种”,目前警方正进行调查,怀疑七名医生发出的两万张涉案“免针纸”未经真正临床评估,对公共卫生及医疗系统构成重大风险,故局方需马上行动阻止市民使用可疑“免针纸”,当中大部分有效期为3个月。当局并没有废除可疑“免针纸”,仅指示处所负责人不得接纳市民以其进出处所。
廖冠华提到政府已公布便利措施,协助持涉案“免针纸”的市民免费到普通科门诊诊所接受临床评估,毋须预约,相当方便,合资格人士仍可继续获发“免针纸”,而且有关市民只是不能进入餐饮处所,仍可购买外卖,故反对法庭发出临时禁制令,希望法庭信赖局方专家团队,交由局方决定。法官最后发出临时禁制令,禁止当局执行涉案3份宪报中的指示,候审期间涉案“免针纸”继续生效。
政府昨夜公布将暂缓实施前日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章,附属法例F)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章,附属法例L)公布拒绝接纳该等豁免证明书的相关安排,直至法院就有关司法覆核案件进行正式聆讯并作出进一步指示。
政府吁相关市民咨询其他医生
政府强调,涉事的七名私家医生涉嫌未有按照卫生署指引为病人恰当诊症,亦未经适当临床评估而签发豁免证明书,有关调查仍在进行。市民若继续按照相关医生在豁免证明书的建议而延误接种,可能对自身构成健康风险。他们一旦感染新冠病毒,可导致重症甚至死亡,亦会对公营医疗系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政府呼吁相关市民尽快按自身需要重新咨询其他医生,以确定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或可否继续获得医学豁免。
政府发言人重申,如经查核后,有市民被发现使用虚假的豁免证明书,有关资料会被转交执法部门跟进。明知而使用虚假文书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一经定罪,刑罚最高为监禁14年,市民切勿使用经不当途径取得的豁免证明书,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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