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期持续酷热,须在户外工作的劳工权益保障问题引发关注。香港虽有酷热环境下工作指引,但对停止户外工作的高温标准、高温场所每日工作时长及时间段等,未有清晰指引,对僱员工作期间中暑甚或死亡,僱主该承担的责任,亦未有立法规定。香港酷热工作指引落后内地及发达国家,亟需修例、完善,以体现为民政府对劳工的关怀。
香港天文台昨发预警,指本周持续酷热,最高气温可达35度。摄氏33度以上的酷热天气,户外工作者排汗增加,身体水分及盐分同时流失,较易热衰竭甚至中暑;加上近期欧洲热浪持续,多地气温突破摄氏40度以上,至少有数百人死于高温天气,令香港社会格外关注酷暑下须户外工作工人的中暑风险,以及相关的劳工权益保障问题。
根据劳工处数据,2019年至去年,香港共有54宗中暑工伤个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日前表示,跨部门工作小组去年建议采取进一步措施改善非技术僱员的工作环境及待遇,其中酷热环境下工作,要求承办商提供快干物料制成的制服,以及把劳工处发出的预防中暑的措施加入招标文件中作为良好作业指引。但立法会议员、劳联主席林振升指,有关措施仍未能完善保障工人健康,现行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虽规定僱主在“切实可行”情况下提供安全无危害的工作环境,但未有清晰界定高温下长时间工作是否违例,且指引并非法例,成效成疑;另中暑不是法定“职业病”,僱员工作期间中暑不适甚或死亡,都必须提供医学证明是工作引起的中暑才能获得赔偿,影响工友索偿等,因此建议政府立法规管酷热工作安排,及将中暑列为“职业病”,以保障劳工权益。
应该看到,香港虽向来注重劳工权益保护,但酷热环境下工作指引与内地及发达国家相比,却已显落后。如内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气温达摄氏35度以上、37度以下,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工作时间;37度以上40度以下,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最高温时段3小时内不得露天作业,气温达40度以上须停止露天作业等。美国拜登政府早于去年已制订首个保护劳工免受高温影响的标准,各地方政府亦因应高温订立新的工作指引,如得州修例要求垃圾车工人在日出前工作等。这些标准清晰、具法律效应的酷热环境下工作指引,有效保障劳工权益,值得香港借鉴。
事实上,随着气候变暖,全球未来的极端高温天气或会更频密。专家指出,极端高温可严重冲击多个行业运作,例如交通领域,高温下太阳直射可导致路面融化、铁轨弯曲,增加高速运行列车的脱轨风险;部分核电站在摄氏40度高温下可能断电,影响电力供应。因此多国已开始制定更全面的应对高温的指引,如希腊雅典市政府上月底实施高温分级警报制度,将热浪分为四级,以有效告知市民应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极端天气影响;英国高温下部分学校已计划停课、火车需限速行驶、伦敦地铁储备樽装水等。这种全城应对极端天气的指引,亦值得特区政府参考。
特区政府施政强调为民情怀,面对香港酷热环境下工作指引不足问题,应借鉴内地及发达国家相关法例规定,做好研究,加紧修例,更好地保障劳工在酷热环境下的健康及权益,更有必要尽快设定香港应对极端高温天气的分级制度及指引,更好体现为民政府的担当作为。
原标题:修订酷热工作指引,体现为民政府关怀
来源:香港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