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民商事法》,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可互认

2022-10-2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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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读通过《民商事法》,与内地互认及执行判决,免重复诉讼。

立法会今日(26日)三读通过《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容许内地与香港两地民商事案件判决互认。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社会上一直有诉求希望扩阔两地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民商事判决制度的涵盖范围,而特区政府与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签订的《相互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今次修例旨在于香港落实《安排》,并订立两套机制,以利便当事人寻求在内地认可和强制执行民商事判决。

林定国指,草案订立旨在令两地民商事判决互认和执行机制达至“全覆盖”,连同其他已实施的司法互助安排,如《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当事人可以在香港或内地申请执行另一地法院所作出不同类型的民商事判决,减少当事人向两地法院重复提出诉讼的需要。

选委界议员陈曼琪建议,香港律政司和司法机构应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更高层次协作,在各自系统中设立专责部门,依托先进的互联网平台,建立主动案件通报机制,当一地法院收到涉及对方管辖权的案件时,需主动向对方法院通报,并审查该案件是否已在己方管辖区起诉。她希望政府做好公众教育工作,多作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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