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香港须更有为更善为

2022-11-15 18:48

吴志斌

香港法律周早前圆满落幕。来自40个国家和地区约8200名法律组织领袖、学者、专家、东盟成员国官员、三大顶尖国际私法组织代表等以线上、线下形式参与活动,足见国际社会对香港以及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法治的信心。

这一法律界盛会,也成为了香港与国际紧密联系、再次向国际社会彰显香港法治优势的最佳场合,更凸显了香港在“一国两制”的保障下,普通法制度依旧保持灵活性,以及巩固了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正如行政长官李家超在闭幕式上指出,“法律周活动从多角度向世界展示香港在法律服务的发展方面的成果及国际视野,是说好香港法治故事的一个好开始,是一个起点。”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长期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维护自由开放规范的营商环境,保持普通法制度,拓展畅通便捷的国际联系。”

香港司法独立从未改变

“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可以说,法治是香港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是讲好香港故事的重要一环,更是奠定“东方之珠”传奇的一根支柱。香港的法治优越性是有目共睹,其司法独立的优势和沟通东西法律的灵活地位也是显而易见。

然而,西方反华势力总是肆意抹黑香港的法治。“世界正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早前公布2022年全球法治指数,该组织的高级顾问蔑称香港国安法颁布实后,市民的集会和言论自由等受到限制,国安法亦削弱了司法独立云云。但这样的批评是漠视事实、黑白颠倒。第一,没有国家安全,哪有香港稳定的社会,没有稳定的社会又何谈司法独立?其次,香港国安法所实行的指定法官制度即“行政长官指定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名单”,但司法机构依旧是全权负责“指派法官处理个别案件的工作”。

事实上,国安法的指定法官制度不会对司法机构的独立性有任何伤害。自国安法颁布实施后,香港司法的独立既有国家安全作为保障,又有可以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同时,无缝隙衔接西方法律体系,做到对内对外,一应俱全。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香港国安法保障的是香港社会最基本的稳定,但要把香港的法治塑造成香港故事的浓墨重彩一笔,成为构建新征程上香港“走出去”、“引进来”角色上扮演的驱动力,更要发挥香港法治的独特优势,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正如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春华所说,“香港普通法无缝连接世界通行法则的经验优势,可以助力国家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香港雄厚的普通法高端法律人才,可以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香港在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积累的经验,可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讲好香港的法治故事

早前,外交部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预计将于2023年起开展及组织相关的国际公约谈判及建立国际调解院的筹备工作。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之所以选址在香港,不仅是看中了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地理优势,便利健全的营商环境和金融体系,更是因为香港所实施的是西方普遍认可的普通法系。

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国际性组织的秘书处和总部设在香港是国家史无前例的创举,显示了中央对香港建设为国际法律服务及争议解决中心的信心和支持。”他期望筹备办公室日后转型为国际调解院的秘书处和总部。

法治既是保卫自身权益的武器,也是发展香港社会的“燃料”。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地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下,香港要演绎好法治精神,讲好香港的法治故事,为世界展现国家支持下的香港普通法优势和地位而努力。

法可安邦定国,这是第一步。而法治香港有“作为”,能“有善”之社会进步,达至励精图治的社会愿景,才是法的核心之功效。法治香港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保障香港稳定的同时,为香港的新征程提供护身符,为国家联通世界巩固桥头堡,让法之有为有善成为守护香港市民安居乐业的精神图腾。

中国侨联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香港安徽联谊总会常务副会长

原标题:焦点评论/法治香港须更有为更善为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