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人就即将公布的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撰文,提出香港中华总商会对发挥香港作为“双循环”重要节点功能的建议。除此以外,我们也期待《预算案》能加强与大湾区内地城市在创科领域全方位合作,为香港创科发展注入新动力。
设立“国际大学城”
中央明确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习近平主席强调,国家要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力争尽早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打造自主可控现代化产业体系。早前,广东省提出“再造一个新广东”,要突出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大人才和资金吸引力度,这对香港而言绝对是巨大的机遇。香港在制定创科相关产业政策必须要有宏观思维,关注国际局势变化和科技发展最新趋势,与国家整体科技和产业规划,尤其是广东省经济发展新动向相互配合。
新一份《预算案》要因应香港推动创科发展的需要,配合各项优化人力资源政策,提供适切的财政支援。香港本地大学空间相对陕小,建议可探讨在北部都会区设立“国际大学城”,让本地大学可在大学城设立第二学区。基于近年国际形势变化,海外大学在内地设立分校愈来愈不容易;当局可鼓励国际知名大学在大学城设立分校区,有利吸引海内外优秀师资和人才汇聚香港。
《预算案》亦要积极探讨吸引内地与海外大型科技企业落户香港,并鼓励来港设立国际研发中心,带动香港技术转移和商品化,促进本地创科产业发展。选址可靠近深圳、位于香港边境的北部都会区,便利与深圳强劲的产业实力和完整创科生态链相配合。当局也应考虑为跨国科技企业提供土地、人才及资金设备跨境便捷流动等配套支持与优惠政策。
香港也须加强与深圳在产业布局协同规划,促进与深圳产业集群互动合作,争取深圳优势产业落户北部都会区,进一步深化与大湾区创科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强化港深科创领域合作
香港亦要把握国家推动“数据二十条”的政策机遇,探讨构建安全规范的大湾区跨境数据流通机制,并考虑以粤港两地机构的科研数据互通作为先行先试。粤港双方可研究在深港共建共管的河套区设立离岸数据中心,允许两地数据在区内存取而不构成数据出境,为发展国际数据中心奠定基础。
总括而言,新一份《预算案》要推动香港科技研发成果跟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产业链相互结合,共同发展新兴产业,并积极建立人才国际交流中心,协助国家建立全球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为大湾区科创发展和国家科技建设贡献力量。
蔡冠深
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
原标题:来论|吸引顶尖人才 发挥创科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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