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死是南宋历史上的一大冤案,而宰相秦桧也因为全程参与了对岳飞的构陷,遭万世所唾骂,直到今天,岳王庙前依然立有秦桧等人的跪像。
岳飞案的主审何铸原本是秦桧的亲信,曾数次参与对岳飞的弹劾,但在提审岳飞后,何铸却发现,所谓岳飞指使张宪谋反的信件,完全是子虚乌有。
而岳飞当庭袒背所示“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入肤里,更是让何铸为之动容,转而向秦桧陈情。
不得已,秦桧将主审换人,并给岳飞增加了两条罪名:淮西之战逗留不进;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虽然同样是口说无凭,但宋高宗却还是下达旨意:“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向阴狠毒辣的秦桧却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举动:以刑部和大理寺的名义上奏宋高宗,请求保留岳飞之子岳云的性命。
斩草除根,秦桧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那为什么秦桧却要作出“杀其父救其子”如此奇怪的举动呢?
这还得从宋朝的一条特别规定说起。
宋太祖赵匡胤开国后,曾在太庙立下誓约,要求后世子孙不得擅杀大臣及上书言事者,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终北宋一朝,赵氏皇帝都严格遵照执行,即便如卢多逊、丁谓这种牵涉皇位之争的大案,最后也只是流放了事。
宋高宗继位的第一年,昏聩的老皇帝宋徽宗还特意通过南归的宋臣曹勋带话给赵构:“艺祖有誓约,藏之太庙,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违者不祥”。
所以,即便是身居相位的秦桧,也不敢擅自杀掉岳飞,而只能通过皇帝赵构下诏“赐死”。而对于岳云、张宪,秦桧则只是依照大宋惯例申请对其二人免死,并非因为良心发现。
当然,秦桧这一招可谓一箭双鵰,既借皇帝的猜忌之心除掉了岳飞,同时又将杀大臣的违誓行为完全推给了赵构。事实上,早在何铸质疑岳飞案为冤案时,秦桧就故意透露“此上意”(皇帝的命令),而韩世忠在得知岳飞下狱后,也跑来诘问,秦桧的回答是“莫须有”(言外之意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无需理由)。
那么,既然同样是下三滥的诬告手段,为什么宋高宗放过了韩世忠,却要将岳飞置于死地呢?
南宋大儒朱熹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张与韩较与高宗密,故二人得全;岳飞较疏,高宗又忌之,遂为秦所诛。”韩世忠曾在苗刘兵变时将赵构从叛军手中救出,因而深得赵构信任。而岳飞却在绍兴七年(1137年)时因抱怨皇帝不给其划拨兵力擅自辞职回到庐山,此后又上奏建议丧失生育能力的高宗立太子。这两件事都引起了宋高宗的严重猜忌,为后来岳飞的悲剧埋下了隐患。